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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营销策划书最新版本 市场营销策划书(七篇)

小编:曹czj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场营销策划书版本市场营销策划书篇一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市场营销策划书版本市场营销策划书篇二

乙方: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华南国际建材市场商铺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大亚湾西区上扬华南国际建材市场c-4栋n17、s17号通间商铺,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

二、租金标准和期限

2、租期计算每年租金万仟佰拾元,每年分两期缴纳租金,在租期第一个月十天内交纳半年租金,每半年应交租金万仟佰拾元。

三、物业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元,乙方自用的水、电按实际用量向本市场共识交付,以上费用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付清。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每间缴交押金叁仟元作为履行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后该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五、合同约定期满一个月前甲乙双方可协商续期与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利。

六、合同租期满后,甲乙双方未能将续租事宜达成一致,在乙方应缴交各项费用已结清之后,甲方在7天内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乙方应限时退还所租赁商铺给甲方。

七、承租方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转让门面则应报甲方变更租期合同办理变更手续,乙方不得将商铺私自转让。

2、乙方在本商铺只能经营五金、洁具、陶瓷,不能做非法经营。

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卷闸门,如有特殊需要需提交申请,经甲方公司同意后方可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付清,另按照卷闸门的造价交纳押金,在合同期并由乙方回复原装后退回此押金。

4、乙方在租赁期如有损坏所租赁的物业设施必须等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市场管理条例,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八、出租房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市场管理条例进行监督。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已交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1)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及使用性质,擅自转租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擅自在商铺内生活煮饭、砌墙住人、在商铺外晾晒衣服。

2)逾期未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达一个月。

3)严重违反本市场管理条例。

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双方尽量减少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并且乙方已缴清保证金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营销策划书版本市场营销策划书篇三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场地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

第四条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相关事宜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第五条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_________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_________等费用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六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市场登记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市场营销策划书版本市场营销策划书篇四

承租方: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三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元/月,承租方必须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当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计算滞纳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部租金的,优惠元。

第五条承租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位内承租方装修、增设他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承租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

第七条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必须遵照市场统一规定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

第八条承租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手续。

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承租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承租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在承租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则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后方可续签。

第十条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

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条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

第十二条政府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承租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租方:承租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

签订日期:

市场营销策划书版本市场营销策划书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第四条摊位的转租

承租人不得将摊位转租给第三人。

第五条摊位的调整

在租赁期间,如出租人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出租人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于____日内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第六条广告宣传

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

第八条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摊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________元。在租赁期内,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

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第九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5)制止承租人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督促承租人办理市场内经营(含以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等特殊经销形式经营)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7)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出租人义务

(1)确保市场的水电、天然气、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4)提供统一的市场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帐,负责指导、督促承租人及时收集原始进货票证、记录商品准入台帐。对承租人记录完毕归档的台帐,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务,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保村期不少于________年。对承租人记录台帐有困难的,提供代为记录服务。

(6)按规定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提供检测服务。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成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2、承租人义务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出租人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电器具,须经出租人同意并自觉遵守市场用电管理规定。

(4)承租人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村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5)承租人从事批发经营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货者出具销售票据和其他有关凭证,并进行台账登记备查。

(6)承租人要及时记录商品准入台帐,记录完毕归档的台账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托出租人代为保管,保村期不少于________年。

(8)不销售、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9)承租人应服从出租方对商品划行归类的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圈内货物陈列有序,保持摊位内部卫生,不在摊台衬垫杂物,不占道经营,不在摊位内及周边乱贴吊挂个人用品及杂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4)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准入空白台帐;对承租人委托保管的商品准入台帐保管不力造成损坏、遗失,给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

(5)未按约定提供统一的经营容器、加盖保洁桶(箱),熟食摊位“三防”设施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5)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对市场内经营商品陈列、圈内货物摆放、占道经营、摊位卫生的统一管理,经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时收集、记录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资料和台帐,经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办仍不予以办理,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从出租人的统一管理,擅自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9)对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严重失信经营者和连续两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的信用低下经营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场招投标资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门年度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列入市场经营者黑名单的,将其清退出市场。

第十二条其他

(1)出租人制定的各项市场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承租人同意遵守。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共______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租人______份,承租人______份。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市场营销策划书版本市场营销策划书篇六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农贸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摊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天元农贸市场(以下简称铁西早市) 交易区 摊位,具体位置以商户与市场协商的具体位置为准,面积 ㎡,市场规划要求经营范围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交付至 年 月 日期满。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该摊位租金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或分次缴清租金。

第四条 摊位的转租

乙方转租摊位,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私自转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证金甲方全部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不能作为第三方的管理保证金。同时由第三方向甲方缴纳转租剩余总租金10%的转让费以及摊位保证金。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必须经甲方签章方为有效),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

第五条 摊位的调整

在市场运营过程当中,甲方对乙方均不做任何独家经营以及严格经营范围划分的承诺,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无理纠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终止协议。如因市场需要甲方对摊位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扩充摊位的行为甲方无需向乙方通知,扩充摊位数量的行为乙方也无权过问。调整摊位,乙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六条 广告宣传

市场内建筑物即附属物属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场内张贴广告,如需做广告宣传申报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策划进行制作,进行区域内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物业管理

1、 电:市场内有分支电表的商户,电费按照每月电表实际用电度数*1元计算由甲方管理人员收取;没有分支电表的商户按照每月甲乙双方均认可的用电数估值*1元计算由甲方管理人员收取,副食、面点、蛋糕区柜台电费按10元/月每节柜台收取。

2、 水、暖、卫生费、治安费: 一次性缴清。

第八条 管理保证金

摊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管理保证金 元整或者直接把试营业期间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或者订金转成此合同保证金。在租赁期内,管理保证金由甲方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以及早市规章制度和早市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的保障。

下列情况下,甲方可有权自行动用保证金进行处置或者处罚:

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3、违反早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者损坏早市设施以及早市设备的。 甲方使用管理保证金先行处置或者处罚后,可以要求乙方在___3__日之内予以补足。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5)制止乙方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部门规定的卫生、工商、税务等营业证、照,但是办证费用及日后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确保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3)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5)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成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甲方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有权了解物业管理、管理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义务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甲方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电器具,必须先经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并自觉遵守市场用电管理规定。

(4)乙方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5)乙方从事批发经营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货者出具销售票据和其他有关凭证,并进行台账登记备查。

(6)乙方要及时记录商品准入台帐,记录完毕归档的台账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托甲方代为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8)不销售、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9)乙方应服从管理方对商品划行归类的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圈内货物陈列有序,保持摊位内部卫生,不在摊台衬垫杂物,不占道经营,不在摊位内及周边乱贴吊挂个人用品及杂物。

第27条要求。

第十一条 责任的划分

1、因供电部门检修或者调度造成市场停电所导致的乙方经营或者商品受到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经营者乱拉电线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因经营者忘记关水龙头而导致自己或者其他商户受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多次违章屡教不改,不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甲方有权擅自将其清除出场,摊位另行安排,所有后果乙方自担。

5、乙方不按期缴纳租赁费、税费、电费、水费、卫生费、采暖费、治安费超过规定期限半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停业以及搬出市场。

6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乙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偿损失的责任;

10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市场内经营商品陈列、圈内货物摆放、占道经营、摊位卫生的统一管理,经甲方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承租方不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擅自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对严重失信经营者或者信用低下经营者,取消其下年度入市场经营资格。乙方被行政管理部门年度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列入市场经营者黑名单的,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市场。

第十二条 其他

(1)卖熟食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的商户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制定并且张贴明示的各项市场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守。

(3)以上合同文本所涉及的款项全部交清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__东胜区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2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方___1___份,乙方____1__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农贸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西早市”)所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市场营销策划书版本市场营销策划书篇七

承租人(乙方):_____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号摊位,面积______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_____年内出现1~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______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______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