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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五篇)

小编:曹czj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篇二

乙方: 身份证号:

1、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装潢项目业务,在甲方领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服务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规。乙方承接装修工程业务,与客户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期维护、工程质量及经济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应缴纳甲方保证金壹万元整,作为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电费、网络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的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双方中止合同时退回。其它合作项目如有收益由双方商定另行分配。

3、甲方按照乙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工程款的3%先前提取管理费,其费用直接在乙方收取的客户预付工程款中收取。

4、为维护双方权益,降低风险,当乙方所承接业务的合同工程款累计达10万元时,甲方有权提留合同工程款的30%作为项目实施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确认,乙方可收回先前被提留的项目实施保证金。

5、乙方负责甲方公司吊顶、玄关、通道等项目的改造装潢。甲方提供乙方业务洽谈、设计的办公场所,办公地点为东方商务广场6楼607室,与甲方合署办公,乙方不得另外挂牌。

6、乙方不得将房屋改为其它用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物业有关规定,不得在室内、外从事有污染、噪音的生产、制作,不得堆放影响房屋维护的物品,爱护房屋装修后的各种设施并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确保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经营装潢业务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办公地点内添置的各项设备、办公用具等属乙方所有。改造完工的办公场所附属物资属甲方所有。

8、乙方享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乙方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出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及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9、乙方享有人事聘用权。乙方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须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为有效。合同期满前,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开展业务须由甲方进行财务管理,其收入支出须经甲方财务账户。乙方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要求作出不记实帐、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11、乙方开展的业务范围必须与甲方相关,其每笔业务必须与甲方发生往来,不得与甲方有相同业务范围的单位签订业务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由乙方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每份业务合同均须报甲方备案。

12、为保障双方权益,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开展情况。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业务合同执行情况。在甲方检查执行中发现乙方有欺骗、损害甲方权益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酌情扣留其缴纳的保证金。

13、乙方在对外宣传时应维护甲方公司形象,其推广宣传计划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对乙方可行的宣传计划将全力支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4、本合同有效期为 叁 年,即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6月20日止。合同执行壹年(20xx年6月22日至20xx年6月21日止),如若乙方业务开展不利,甲方未获得乙方业务合同款3%管理费累计伍千元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执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一条款,都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6、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签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第一条为搞活经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盘活甲方的土地资源、回笼资金、配合 市旧城改造,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合作建设商住综合楼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开发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政策规定,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办事。

第三条 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3.1 合作项目位于 市 县 路 号。该地段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3.2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地块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详见 市规划局红线图)。

3.4 项目建设还包括与项目配套的停车场、公共道路、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第四条 合作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建设或销售完毕时为止(两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第五条 合作期间甲方的责任:

5.1 提供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5.2 负责办理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许可、确权及建筑施工用临时占道、用水、用电等手续。

5.3 负责办理项目地段上现有建筑物的拆迁手续,负责建筑物内现有办公场所、住户搬迁、安置工作及其费用。

5.4 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续及负责处理与社会、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5.5 负责办理乙方分得楼宇面积的房产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承担项目土地须补交的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作期间乙方的责任:

6.1 一负责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投资,包括项目设计、建筑安装、装修、水电安装以及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费用的投资。

6.2 负责对项目地段上现有建筑物进行拆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6.3 负责安排合法的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的建筑、安装、装修。具体装修标准为:室内一般抹灰,无砌隔墙,室外按设计图纸施工。

6.4 负责对项目设计图纸的审定。

6.5 负责项目营销总策划工作,并以投资商之名义出现在各媒体上。

6.6 负责承担项目广告设计、媒体发包费用。

6.7 负责执行工程建设现场、售楼处业务操作,承担售楼处日常电话通话费用及相关日常管理费用。

6.8 负责售楼业务人员薪资及奖金、售楼处现场办公费用(纸、笔、计算器、笔记本等杂费开支)。

6.9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第七条 资金投入的时间及投资总额:

7.1 甲方项目土地成本折合人民币 万元。

7.2 乙方视项目建设进度实际需要分期分批投放项目建设资金。乙方对该项目投入的建设费用及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约 万元。

7.3 政府部门批准本项目建设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整个项目建设、销售所需资金进行预算。项目建设完成,再由甲乙双方在预算基础上共同对项目建设、销售的全部费用进行结算确认。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费用即为乙方投资总额。

第八条 利益分配:甲乙双方可以选择以下 方案进行利益分配。

8.1 甲乙双方可以依照以下方案进行利益分配:

8.1.1 本项目建设期间,从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后,开始计算回笼资金,由甲方和乙方按土地款和项目建安成本的18∶82进行销售收入分配,即甲方占18%,乙方占82%。直至项目总成本收回止。(各自分配的销售收入的税费各自承担)

8.1.2 本项目建设期间,甲方和乙方的土地款及项目建安成本收回后,由甲方和乙方按双方投资比例为18∶82进行销售收入毛利润分配,即甲方占18%,乙方占82%。(各自分配的销售收入的税费各自承担)

8.1.4 对乙方分配得到的楼宇,甲方应在楼宇竣工后一年内为乙方办妥楼宇的过户登记手续,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1.5 任何一方如要对其分享的楼宇对外销售,所需销售费用(包括销售税费)全部由各自承担,销售收入全部归各方所有。

第九条 本项目立项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收取任何房款,也不得将此基地变相抵押他人。

第十条 账户管理:本项目以甲方名义在贷款行设立专款资金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工期:

11.1 本项目七层建设工期为18个月,即乙方应在1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11.2 本项目建设工期自政府批准项目建设,完成拆除项目地段现有建筑物及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12.2 建设项目在政府部门批准后至乙方投入建设资金前,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12.3 项目建设被政府部门批准及乙方投入建设资金后,如果甲方违约,除应退还乙方投入的资金外,还应按乙方投入资金的50%支付乙方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3.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13.2 任何一方订立本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本合同权利,履行本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订立本合同后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

13.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13.3.1 当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13.3.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所列之义务后或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13.3.3 本合同依法解除。

13.4 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

13.5.2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3 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4 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6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无过错一方的经济损失,并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14.2 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约定以书面方式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篇四

乙方:

一、总则

1、甲方积极支持乙方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扩大甲方市场影响力。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企业管理方针和有关规章制度,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3、乙方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坚决维护甲方经营市场的统一性、经营利益及建设市场声誉。

4、甲方招标部具体负责乙方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乙方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作协议书的签订

1、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权书,乙方方可以甲方名义从事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2、合作协议书有效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民事、行政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1)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条件(如项目所在地招标管理部门有要求,应达到其要求)。

2)组建合理的组织机构,配置满足业务开展的专业人员(包括注册造价师、具备省建设厅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数量视项目所在地招标管理部门要求而定。

3、如果乙方不具备上述办公或人员条件,则应以甲方招标部为主,乙方配合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三、招标代理业务运作和管理

(一)市场开拓、合同管理

1、乙方应守法经营,并在承揽业务过程中坚决维护甲方经营市场的统一性、协调性。

经营利益及甲方企业声誉。当发生与甲方或甲方所属其他分部追踪同一个工程项目时,应及时呈报甲方招标部或直接报告甲方总经理予以评审裁决,确定目标追踪责任人和协作人。责任人应全力以赴单独或恰当协调、真诚团结协作人将项目承揽到手,并以各自经营工作投入权重提取相应比例的经营费用。决不允许内部互相攻击、相互诋毁的事情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将依据事件危害程度,给予责任者严重警告、罚款或解除本协议的处罚。

2、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招标代理业务并签署招标代理合同的,必须按相关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发生以下违规操作情况,乙方必须按下列方式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①乙方应在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前报甲方招标部审查,由甲方招标部审查认可后盖章,乙方应将签订完的招标代理合同原件一份报甲方招标部备案,否则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一万元。

②如发生私用该分支机构公章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或私刻公司公章、合同章的,一经发生,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罚款20万元,解除合作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③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转让给其它任何形式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同时甲方亦不承认以任何名义挂靠乙方的组织、团体和个人,并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技术及法律民事责任。发生一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罚款20万元,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纠正程度确定是否解除本协议。

3、乙方若有对业主、建设行政相关部门、其它咨询机构等单位进行投诉或举报的意向,无论何种原因都必须事先向甲方汇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如发生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投诉或举报行为,第一次给予乙方罚款10万元,第二次罚款20万元并解除本协议。

4、以上违规处罚通知单由招标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转公司财务部执行。

(二)招标代理业务的开展

1、乙方开展招标代理业务须接受甲方招标部的工作指导,由甲方招标部提供技术支持。

2、根据乙方所在地招标管理部门的要求,乙方联系的项目备案所需的资料由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1)在开展招标业务过程中须接受甲方招标部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2)乙方在招标代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应执行以下工作程序:

a、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程序应符合甲方招标部规定的工作流程;

d、代理项目应按招标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g、中标通知书应报甲方招标部审查批准后盖章再发放;

h、每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将一套完整的项目招标代理资料汇编提交甲方招标部存档。

②乙方招标代理的工程项目或行为受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视严重程度罚款2-5万元;③因乙方的代理工作导致相关主管理部门给予暂停招标业务的,视暂停时间长短罚款5-10万元。

④以上违规处罚通知单由招标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转公司财务部执行。

4、如乙方无招标代理从业资格人员,原则上不得自行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应将所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交由甲方招标部完成,并提供配合协调。

四、招标代理收入分配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及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1)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招标代理业务投标保证金应缴纳至甲方设立的专门帐户,乙方不得自行收受投标保证金。

分退还中标单位。

3)招标代理费由业主支付的,在招标代理业务结束后,甲方财务部将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投标单位。乙方将收取的招标代理费缴纳至甲方财务部。

4)甲方财务部收受招标代理费后,向中标单位或业主出具招标代理费发票。

2、招标代理费的分配

招标代理业务由乙方承接并自行完成的,乙方按在甲方财务部开具发票额的20.6%(管理费+税金)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按月结算。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招标代理费的结算

1)招标代理业务由乙方承接并自行完成的,乙方按在甲方财务部开具发票额的1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营业税(5.6%)由乙方承担,按月结算,结算手续通过甲方招标部办理。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条所述营业税执行国家规定,管理费每年度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2)如由甲方招标部提供编制招标文件、参加开标评标等服务,乙方除向甲方缴纳上述第1)款所述管理费外,还应向甲方招标部支付招标文件编制费(按招标代理费收入的10-20%收取,最低1000元,在甲方招标部提供招标文件时支付)、参加开标会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等。

3)乙方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交由甲方招标部完成的,应为招标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协调和配合,分成比例及结算执行以下规定:招标部按招标代理收入的10-30%(具体比例根据项目情况商定)向承揽乙方支付业务承接报酬(乙方应交给招标部同等金额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根据实际结算情况按月结算。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招标部承担。

4)以上情况之外由乙方在开展代理业务时与甲方招标部具体协商。

五、其他

1、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企业规章制度及运行程序等商业机密负有并履行保密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技术、民事及法律责任。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甲乙双方产生争议,若不能自行解决,可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3、本协议书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后续签订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乙方为法人单位,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为自然人,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篇五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 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八条 争议处理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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