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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热门14篇)

小编:温柔雨

在工作中,制定一个明确的工作方案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资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我们可以从这些范文中学习到如何明确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工作步骤、有效管理时间和资源等方面的经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相信对我们制定工作方案会有很大的帮助。

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个人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个人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20〕12号)规定,城区辖区内除已开工企业和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通运输企业。

  2月10日起,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企业: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驾培行业。

  (二)交通建设工程。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2月24日起,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年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集锦

  1.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作追查与登记。如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医疗机构;若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将本人及与其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辖区医疗机构;若出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医疗组开展疫情调查管控和患者救治工作。

  2.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内的流动人员(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流动人员登记排查表》后方可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3.坚持进出车辆监测管理。凡是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并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进出车辆消毒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二)落实日常防疫。

  1.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合规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2.企业每天要对车间、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班车等人员密集处进行全面消毒。

  3.企业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企业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企业须及时对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查,提前采购并保证5-7天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收集。同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四)加强宣传教育。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2.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职工工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信息报送。

  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之日起,各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要收集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于每日16:00前报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如有人员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区经科局和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尽快隔离并转移送医,同时对现场进行消毒。

  2.加强对本企业隔离观察人员的关爱。各企业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等。

疫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工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工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工厂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工厂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工厂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工厂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工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工厂企业高管和工厂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工厂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拟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工厂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工厂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工厂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个人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精神,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结合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特征,充分考虑复工复产阶段性安全生产风险影响,进一步突出行业的风险防控重点,从人因、物因、管理因素等方面进一步分析。

1、人因影响因素分析。

经过春节长假,员工常态化的工作规律和生产节奏感被打破,员工节日心态与节后的返程疲惫及工作压力形成明显反差,再加上部分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存在缺编、到岗不及时、生产订单压力增大等特点,会导致复工复产期间普遍存在离岗、睡岗、串岗、一人多岗、代岗等情况,给企业生产带来了极大安全风险,需要重点关注行业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2、物因影响因素分析。

春节期间设备设施因断电停水、停工停料、缺乏维护保养等情况,可能导致设备设施润滑不良、密封不良、腐蚀、松动等,重新开机会存在运行不灵活、不稳定、跑冒滴漏等情况,增加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需要重点辖区关注行业内的密闭设备(例如罐、釜类、容器)、管道及附件。

3、管理因素影响分析。

复工复产期间,部分企业管理状态未步入正轨,安全管理松散。企业由于未完成的生产订单挤压,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赶进度、抢生产,导致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同时疫情可能导致到岗人员不足,大量新员工陆续上岗,存在岗前培训教育不到位或无证作业情况,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作业等得不到有效保障,违规违章误操作可能性增大,需要重点关注辖区行业内未创建生产生产标准和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的企业。

即日起至3月底。

全街道范围所有行业领域,工作分工如下:

(一)建筑施工、建设工程领域。开展街道自有各类房屋建筑、道路交通设施等在建施工项目,改扩建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塔吊、升降机、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桥梁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检查施工企业有无相关资质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

(二)农水、林业。开展街道开展森林防火及汛期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加强清明时节的山林火灾防控工作。

(三)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对燃气经营单位、输送管道、使用单位(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等行为,餐饮等行业燃气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道路交通领域。开展“两客一危”及公交车、工程车等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以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及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路段管理。

(五)危险化学品、工矿企业。开展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格落实危化企业“六个不开工”要求;加强一般工矿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治理,突出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疏散和消防通道不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企业全面落实对本企业员工的开复工安全培训。

(六)宗教、文教卫、民政领域。开展对教堂、寺庙的安全检查;开展对辖区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维保是否到位。安全疏散出口是否通畅,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扑灭初期火灾。

(七)特种设备领域。开展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等。

(八)沿街店铺、出租户、合用场所。以老旧民房、沿街店面、出租房、农村以及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居住场所、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整治对象,结合消防安全“重点内容敲门行动”,各村、社区网格员开展对沿街店铺进行消防、燃气安全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沿街店铺是否无证照经营、违规住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在安全出口及楼梯间停放、充电,以及室内充电的问题、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量存放、是否使用不合规的燃气软管等隐患,各村要建立巡防防控力量,在夜间开展巡逻巡查,并形成常态化。

(一)党政领导班子带队,下沉到各联系所在村,联合安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经发办、消防,负责对街道区域内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及所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二)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联系所在村及相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排查。

(二)各村做好村内夜间巡查,联村干部、网格员开展对网格内企业、出租户、店面房、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三)企业务必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强化开工前安全检查,员工培训、设备检修维护,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除春节期间机械设备因长期停用,保养不及时,存在运动部件、传动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故障、失效、损坏等不安全状况;存在电气设施、电气线路老化、破损、裸露等不安全状况。

复工复产安全防疫方案

为切实做好流坡坞镇中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开学工作预案。

(一)合理安排到岗时间。学校中层领导提前一周返岗,谋划本学期相关工作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教职工提前3天到岗,做好本职准备工作。

(二)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提前备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表等疫情防控储备物资,设立留观室和隔离室。

(三)做好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安排专人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厕所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全方位消毒工作。开学后,持续落实消毒措施,按专业要求及时加强日常通风换气。

(四)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学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疫情情况统计表。

(五)做好学生开学通知工作。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开学时间后,学校将第一时间内传达给每位师生。

(六)随时关注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指示。

(七)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一)做好开学学生报到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体温晨午检测制度,建立师生流动台账,及时对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采取隔离等措施,并要立即通知家长,暂缓返校。

(二)严格校园进出管制和严禁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解除前,严把学校大门关,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校,确保学校平安;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不组织其它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对教师车辆和校车管理。每天对教师车辆和校车进行消毒,告知学生在校车上应佩戴口罩并减少语言交流。

(四)加强上放学时对学校门口的管理。制订错时放学时间或安排值班教师加强对校门口的快速疏散管理,减少人们聚集的时间。

(五)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六)加强食堂管理。要加强对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监管。严格落实对炊具、餐具等用品定期消毒。严把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蛋类、奶类和肉类;不食用生冷食品,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七)加强舆情防控。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实况和单位出现的新状况,广泛动员、组织、凝聚全体师生力量,及时解疑释惑。教育全体师生保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促进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李建军校长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管,分管同志做好具体落实及督查;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通知家长与学校做好防控工作的配合,及时掌握学生最新动态,向学校做好疫情信息报告;任课教师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学生的最新动态,及时做好临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落实好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校实际,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细化措施,严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和领导在岗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施工安全复工复产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现制定《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城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采取分期分批有序开展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相关要求。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和防疫要求、未经审批的项目严禁擅自复工。

为进一步优化复(开)工办理流程,改常规的复(开)工前线下审批为原则上建设单位自查达到条件后网上承诺备案即可组织复(开)工。

1.做好复(开)工准备。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等相关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社区申请复工复产并及时到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建立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责任,编制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复(开)工需要的人员、设备、物资材料的准备工作。

2.落实复(开)工条件。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小组按照复(开)工基本条件,逐条落实各项工作,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签订《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具体可参考附件1、2、3、4)。并组织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开展项目自查,确保达到复(开)工条件。

3.提交复(开)工备案表。建设单位统一登录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管理平台(平台网址:),选择“工程项目备案”模块,在线填写《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备案表》(附件5)下载打印后,再上传已签字盖章的备案表照片(以下简称“备案表”),网上提交市装饰办。

(一)健全责任机制。

1.建立组织机构。建设单位牵头成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小组,建立覆盖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的项目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和支部书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施工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担任组员,并指派专人专职负责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建立与辖区社区、街道、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机制。小组成员各司其职,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自查、疫情防控、对接属地主管部门等工作。具备条件的项目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成立以党员为主要力量的防疫突击队,协助质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小组开展工作。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岗的,原则上不得复(开)工。

2.明确责任分工。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全面落实住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管理要求。不得以工期紧、任务重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备案、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复(开)工。

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相关方案、措施及其可行性、安全性,并检查督导落实。指导督促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发现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市装饰办报告。

施工单位负责建立覆盖全部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和封闭管理。

分包单位及其他成员单位在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各自施工区域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并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

(二)完善施工现场条件。

1.实行施工区域全封闭。施工现场设置有连续围挡,每个项目现场只设置一个人员出入口、一个车辆设备出入口;生活区、办公区只设置一个出入口,进出口使用期间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2.完成全面消毒。按照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重点是工地食堂、宿舍、厕所及人员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出入口配备消毒器材,对外来人员、车辆、器材进行必要的消毒。

3.保障物资储备。配备至少可供现场使用2周的消毒液、口罩、体温计,以及可能使用的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服,且物资补充渠道可靠。设置可供人员隔离的房间,配备应急车辆。

4.加强生活保障。建立生活采购渠道,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备等卫生标准。办公区、宿舍区、施工区人员出入口、卫生间、食堂等设置洗手点,配备洗手液。

5.安全生产条件达标。组织对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和运行调试,对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临边防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进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各要素调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到位。

(三)严格管控现场人员。

1.实行实名登记管理。所有进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以及包括保安、保洁、食堂等服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建立台账。

2.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筛查。积极推进湖北健康码应用,所有返岗员工必须持有健康码“绿码”(以下简称“绿码”)。十堰城区企业员工持“绿码”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定点通勤车上下班;市域内返程人员持“绿码”通行;全力推广应用公安部开发的社区“小管家”、企业“小帮手”等应用程序。加强企业复产复工日常健康监测,员工进出社区扫描“小管家”二维码,进出场区扫描“小帮手”二维码(企业“小帮手”应用程序操作指南详见附件6)。充分利用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筛查,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以直接上岗,边工作边进行不少于14天的体温监测。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存在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一)建立疫情日报制度。

建立疫情报告的通畅渠道和报告机制,建设单位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落实专人,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项目所在地街办和市装饰办报告。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控。

1.实行全封闭管控。施工现场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逐人逐次登记人员进出时间,记录每个班组工作部位等关键信息。外来人员必须经防控小组同意方可进入现场。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和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

2.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人数,分散或视频方式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会议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3.定期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含工地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日进行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卫生间、淋浴间、排污设施等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4.合理安排就餐。工地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时取餐、分散就餐、错峰用餐等措施,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5.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加强现场垃圾分类管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保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6.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完善项目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度,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检测关、过程控制关、质量验收关”,不得放松质量要求、降低质量标准。防止因价格上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7.重点防范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安排,重点防范施工单位盲目抢工期带来的生产安全风险,重点防范项目危大工程不按审批的方案施工等重大、较大事故风险,重点防范事故高发多发领域施工作业“三违”行为,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疫情监测处置。

1.严格监测体温。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的所有人员实行每日两次(上工前、下工后或早晚)体温测量,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连续体温监测不少于14天。

2.及时处置可疑人员。施工现场发现发热或疑似病例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马上向社区、街道或防疫部门报告,根据情况及时采取隔离、核酸检测诊断或入院治疗等有效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施工单位要加强防疫宣传,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充分利用工地围挡广告牌、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的公益宣传。引导项目人员主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并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要求,做到防控工作人人参与,层层负责,严守纪律红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加强个人防护教育。

将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项目和班组三级教育范围,经常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常识,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日常防护等知识,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严格开展上岗前疫情防范、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岗位。

安全复工复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公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x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复工复产方案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xx〕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

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为保证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组副组长包春生担任。办公室负责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并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疫情防控、人员返岗、物资调配、金融服务及其他生产生活保障等问题。

农牧业生产、工业企业、商贸流通领域、文体旅游广电行业、交通运输、住建领域、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金融保险业、个体诊疗等。

以上行业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复业需要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经营主体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自行恢复营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复工复产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一)疫情防控机制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建立企业、单位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到岗。

(二)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对所有员工按“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包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情况等信息的员工台账,排查返岗意愿、返岗路径、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确定可按时复工人数。

(三)内部防控管理到位。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制定车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和岗位预防措施,建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对复工复产的车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规范消毒,对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更衣室、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每日消毒。

(四)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必要的消毒液、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n95口罩及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各场所必须设置隔离观察点。

(五)安全生产防范到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对复工复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车辆、场站、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全面安检和修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员工岗前教育到位。要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强化员工个人防护意识,规范员工自我健康监测、返岗途中防护、到岗检查等,提高员工对新冠肺炎病毒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自2022年6月30日起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具体按各行业复工复产方案执行(详见附件)。旅游景区、洗浴、美容养生店、棋牌室、台球厅、游泳馆、影院、网吧、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一)提出申请。各主体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的自查准备工作。在自查合格的条件下,向本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组织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本行业复工复产责任部门,接到复工复产申请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审核验收合格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贵同志把关签字后报政府审核,政府分管责任领导签字后,送复工复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责任部门负责将申请材料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核验收中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

(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1.公共场所等要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实行“一场一码,扫码进场”,公示并使用"锡林健康宝"微信小程序。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进入上述人员密集场所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复工复产后,对所有职工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做追查与登记。

3.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学校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4.坚持进出车辆检查登记,凡是进出企业、学校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登记。

5.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6.每天要对车间、食堂、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处进行消毒,并建立台账。

7.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餐馆、公共食堂暂停堂食。

8.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各复工复产主体单位员工及学校师生要按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方案》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

(二)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各复工复产单位和学校防护用品保证5-7天使用量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

进行集中统一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三)强化防控工作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行业复工复产申请标准和申请流程,并将标准和流程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强化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采取定期巡查及抽查方式进行,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开展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业。

(见附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扛牢复工复产监管责任,切实履职尽贵,深入防控第一线,抓好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行动,内防倒灌、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旗有序复工复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由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