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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购销合同(模板18篇)

小编: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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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购销合同

根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_____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出口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买方:

卖方:

生产商:

编号:签约地:日期: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同意严格按照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一、货物品名、规格、包装和质量要求:

二、数量、单价、价格条款和金额合计:

溢短装约定。

三、检验:

四、装运期限:

生产商须在收到买方直接下达的订购订单之日起天内按合同约定备齐货物,并交由卖方即刻验收装运。

五、装运条件(运输方式、出运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运安排等):卖方作为发货人安排装运,并在发货后及时通知买方。

六、保险:

七、付款条件:

本合同卖方为轻工发展,但买方在合同项下的具体订单直接下达至生产商。合同支付方式为跟单托收下提单日后45天付款交单。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指定的托收行或代收行按发票金额足额付款赎单。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后,应在规定时间将生产商应得部分拨付给生产商。

八、品质/数量异议与索赔:

货到目的地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或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外,买方可凭三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及生产商提出索赔。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地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5天内提出,否则卖方或生产商不负任何责任。

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卖方或者生产商不能履约,或者部分或全部货物延迟交货,卖方或生产商不负责任。但卖方或生产商必须立即通知其余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三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三方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承担。

甲方:乙方:年月日:

出口农产品的购销合同

根据《^v^经济合同法》、《^v^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

(元)。

发芽率。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八、双方一般责任。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v^经济合同法》、《^v^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份,送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进出口商品购销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

(3)有条件的退换货。

(4)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其他__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

(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

(1)扣率结算方式。

(2)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1条第(1)(2)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______日,b.______日,c.______日,d.______日,e.______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其他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粉条出口购销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粉条出口购销合同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卖方:

法定代表人:

生产商: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同意严格按照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一、货物品名、规格、包装和质量要求:

品名:

规格:

包装要求:

质量要求:

二、数量、单价、价格条款和金额合计:

数量:

单价:_____元。

合计:_______元。

三、检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装运期限:

生产商须在收到买方直接下达的订购订单之日起天内按合同约定备齐货物,并交由卖方即刻验收装运。

五、装运条件(运输方式、出运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运安排等):卖方作为发货人安排装运,并在发货后及时通知买方。

六、保险:由卖方购买保险。

七、付款条件:

本合同卖方为______,但买方在合同项下的具体订单直接下达至生产商。合同支付方式为跟单托收下提单日后____天付款交单。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指定的托收行或代收行按发票金额足额付款赎单。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后,应在规定时间将生产商应得部分拨付给生产商。

八、品质/数量异议与索赔:

货到目的地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或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外,买方可凭三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及生产商提出索赔。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_天内提出,否则卖方或生产商不负任何责任。

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卖方或者生产商不能履约,或者部分或全部货物延迟交货,卖方或生产商不负责任。但卖方或生产商必须立即通知其余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三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三方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承担。

买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生产商: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口商国内购销合同

供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tk/htxs2015××需方:签订地点:宁乡县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注:

格件(一种安瓿瓶,以需方样品为准)。其中型安瓿灌封机灌装系统配置为泵进行灌装,其装量范围为:-ml,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联动线装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抗生素瓶规格件(一种抗生素瓶,一种型式的胶塞与铝盖,以需方样品为准),随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抗生素瓶规格件(一种抗生素瓶,一种型式的胶塞与铝盖,以需方样品为准)。其中型直线式灌装加塞机灌装系统配置为套伺服控制系统控制套国产转阀陶瓷泵进行灌装,其装量范围为:-ml。直线式灌装加塞机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轧盖机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按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2.2质量三包,质保范围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终身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务:(1)一切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毁损及非正常工作环境下使用,不按说明书使用或未依据说明书指示的环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损坏等;(2)未经供方同意,用户私自拆卸、修复、改装产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灾、雷击、地震、异常电压)造成的损坏;(4)在设备上使用了不属于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损、易损件损耗等。

2.3质保期为设备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货到需方之日起十五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2.4需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货到需方之日起六个月。三、交(提)货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额预付款后日具备出厂验收测试(factoryacceptancetesting,以下简称fat)条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货款之日起3日内交(提)货。

出口合同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合同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独联体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运往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__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独联体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

--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

第十三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独联体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适用中国法律,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

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力口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力口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 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耒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出口合同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出口合同范本。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在清单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_________天内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中载明。清单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到达站名称;

卖方名称;

买方名称;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发票一式三份;

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包装单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_________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合同范本《商品出口合同范本》。

第十条 索赔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适用中国法律,由_________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商品清单(略)

出口合同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

现行《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5、意思表示真实。

出口合同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

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五条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款第一点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运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款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借款人:

贷款人:

签订时间:

出口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_‰(一个月按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

1.用款计划: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_________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

1.还款计划: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3.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1.违约: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2.违约处理: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买方: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______。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______小捆7~12千克及/或大捆5~1千克。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_____%按fob值计算。

(5)装运期限: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

(8)保险:______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投保。

(9)付款条件:______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单据:______卖方应向xx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______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______。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______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______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______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______。

卖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买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

出口合同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合同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v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