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文库 > 销售工作计划 >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8篇)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8篇)

小编:曹czj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篇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之前提,展开合作。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负责甲方场所前期筹备至场所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岗位培训、人员配臵、资源引进、营销策划、广告宣传、市场调研考察、经营定位及全盘管理)高管3名,人员由乙方安排。

二、 合作期间甲方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场地的安全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工作和经营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驻场管理人员人身安全。

三、 合作期间双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和交流,甲方有权申请更换驻场管理人员。

四、 乙方管理期间确保会所合法经营,禁止场所一切黄、赌、毒活动。

五、 合作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费26000元(贰万陆仟元整)。

六、 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电、物业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 进场时间约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费以进场之日开始计算。

九、 合同约定乙方进场当日甲方支付管理费订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注:订金从当月管理费中扣除。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按本协议执行。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营销部将配合酒店整体新的营销体制,重新制订完善--年市场营销部销售任务计划及业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提高营销代表的工资待遇,激发、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营销代表实行工作日记志,每工作日必须完成拜访两户新客户,三户老客户,四个联络电话的二、三、四工作步骤,以月度营销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日记志综合考核营销代表。督促营销代表,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团体和散客客户,稳定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并在拜访中及时了解收集宾客意见及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及总经理室。

强调团队精神,将部门经理及营销代表的工薪发放与整个部门总任务相结合,强调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营造一个和谐、积极的工作团体。

1、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接待团体、会议、客户,要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全天侯”服务,注意服务形象和仪表,热情周到,针对各类宾客进行特殊和有针对性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宾客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制作会务活动调查表,向客户征求意见,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时调整营销方案。

2、做好市场调查及促销活动策划

经常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收集,了解旅游业,宾馆,酒店及其相应行业的信息,掌握其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动向,为酒店总经理室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信息,以便制定营销决策和灵活的推销方案。

3、密切合作,主动协调

与酒店其他部门接好业务结合工作,密切配合,根据宾客的需求,主动与酒店其他部门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充分发挥酒店整体营销活力,创造最佳效益。

加强与有关宣传新闻媒介等单位的关系,充分利多种广告形式推荐酒店,宣传酒店,努力提高酒店知名度,争取这些公众单位对酒店工作的支持和合作。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篇三

以饭店经济工作为中心,将培养“一专多能的员工”的主题贯穿其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当今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带动员工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当前酒店员工服务技能及服务意识与我店四目标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员工礼节礼貌不到位,对客服务意识不强,员工业务不熟等方面。

以各部门为基本培训单位,贯彻营销服务理念和技能相结合的培训原则,组织实施岗位补缺、一岗多能的培训方法。拟在三个方面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

1.专业技能培训

(1)管理工作的全新理念和思路,已成为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饭店员工迫在眉睫的知识需求。因此今年我们准备加大对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由酒店总经理、副总或资深经理人培训的关于提高管理技能培训课程。

①时间:拟于2月份起开展,以3个月为一个周期,每周安排两节培训课(共计24课时)。

②目标:提高员工外语基本会话能力开展,达到能用外语与外宾进行基本交流的水*。

③对象:前厅部全体员工、及房务中心、总机员工强制要求参加。其它岗位员工允许自愿报名参加。

④考核:培训期间人事部将以小测试的方式进行不间断地考核,借以考察员工掌握程度。培训结束后,人事部将进行一次大考核,考核主要针对口语测试进行。

⑤激励与处罚机制:a、激励、对于考试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工资晋级,b、设定一定的英语津贴,c、在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时给予优先评选;处罚、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补考机会,不合格人员将考虑延缓晋级。

(3)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以部门为培训单位,部门每月制定员工培训计划(上交人事部)并落实执行,人事部负责跟踪监督,并对培训提出合理建议。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篇四

1、我行一直提倡的“首问责任制”、“满时点服务”、“站立服务”、“三声服务”我们将继续执行,并做到每个员工能耐心对待每个顾客,让客户满意。

3、主动加强与个人业务的联系,参与个人业务、熟悉个人业务以更好为客户服务。虽然已经上了综合业务系统,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还没有能做到真正的综合,是我营业部工作的一个欠缺。

4、以银行为课堂,明年我们将举办更多的银行结算办法讲座,增加人们的金融知识,让客户多了解银行,贴近银行从而融入到我行业务中。

1、督促科技部门对我营业部的电脑接口尽快更换,然后严格按照综合业务系统的要求实行事权划分,一岗一卡,一人一卡,增强制度执行的钢性,提高约束力。

2、进一步强化重要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内控外防,着重加强帐户管理(确保我行开户单位的质量)和上门服务。

3、进一步加强会计出纳制度,严格会计出纳制度的执行与检查,规范会计印章和空白重要凭证的使用和保管。

4、重点推行支付密码器的出售工作,保证银企结算资金的安全,进一步提高我行防范外来结算风险的手段。

5、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总会计日常检查制度以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差错杜绝结算事故。

6、切实履行对分理处的业务指导与检查。

7、做好会计核算质量的定期考核工作。

1、把好进人用人关。银行业听着很美,其实充满竞争和风险,所以到我营业部需要有一定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在用人上以员工的能力且要能发挥员工潜能来确定适合的岗位,从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2、加强业务培训,这也是明年最紧迫的,现已将培训计划上报人事部门,准备对出纳制度、支付结算办法、综合业务系统会计制度、新会计科目等基础知识以及各种新兴业务进行培训。

3、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仍要加强岗位练兵,除了参加明年的技术比武更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水*。

4、勤做员工的思想工作,关心鼓励员工,强化员工的心理素质。

5、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岗位轮换,培养每一个员工从单一的操作向混合多能转变。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篇五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称“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相互信赖、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之下述用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应作如下解释:

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意指在“场地”构成酒店的各类建筑物和与建筑物结合在一起的设施设备及数量。

2、“经营物料”意指所有应用的瓷器、玻璃器皿、窗帘布巾饰品、金属容器、制服和其他性质类似的物品。

3、“经营物品”意指所有的纸类应用品、清洁用物品以类似的消费品和存货。

4、“工程物料”意指工程配件、维修材料及与其性质相类似的物料。

5、“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娱乐设施的收入及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纳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6、“经营毛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缴纳的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7、“基本管理费”是指委托方因管理方在经营管理期限内提供服务而向管理方支付的按照该酒店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的管理费。

8、“鼓励管理费”是指委托方根据本合同应向管理方支付的按该酒店经营毛利润的百分比计算的管理费。

9、“营业成本”是指餐饮部门的食品主、辅料成本、酒水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成本及客房成本、洗衣成本等。

10、“经营费用”是指酒店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酒店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不可分割的公共费用,主要分为人工成本费用、能源燃料费、广告宣传费、物料低值品、日常维修费、坏账及存货亏损、实际应酬费、其他管理财务费、管理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费及管理方派出人员工资用等九个部分。

11、“非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经营无直接关系,一方无法控制、由委托方处置的费用。下列费用属于非经营费用。在计算酒店经营性毛利润时应予除外: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利息、银行手续费、汇兑损失;项目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企业所得税;建筑物财产保险和机器设备保险;项目开办费;管理方收取的鼓励管理费;其他经委托、管理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品牌约定

委托、管理双方合作方式为:全权委托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年。

自正式开业起至年_月_日。

1、“酒店”使用品牌及名称暂不定,双方再协商确定。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至少叁(3)个月前,委托、管理双方协商是否续签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年。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酒店”合法经营的全部有效法律手续。包括可能的酒吧、餐厅、娱乐、商业经营点的商标专用权证、营业执照和安全、卫生等相关许可证照。

2、委托方应将一个可以正常营运的“酒店”一次性交给管理方经营管理。并应按“合同”规定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以使管理方能够正常地实施对“酒店”的经营管理。

3、委托方应保证管理方作为合同期限内“酒店”的唯一经营管理人,管理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活动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维护委托方的利益,在此前提下管理方拥有对酒店的独立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期间,其经营管理权不受委托方干涉。

4、在管理方正式经营管理“酒店”之前,委托方应会同管理方共同进行盘点、并确认盘点后的清单。委托方应在将酒店正式移交管理方管理的同时,将“酒店”完整的图纸和盘点清单交付管理方。

5、按照合同中所述,为“酒店”提供足够的经营所用资金,以保证管理方可以迅速展开各项营运操作。经营资金一般为年度营业收入预算的10—20%。

6、委托方可派出业主代表一名、会计一名。其中业主代表担任“酒店”副总经理,进行委托、管理双方的协调工作,会计对“酒店”财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和审核权。除发生侵犯委托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外,委托方派出人员须服从管理方派出总经理管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7、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代表应在事先通知酒店总经理的情况下,可在合理的时间了解酒店经营状况,包括查阅账本与记录。

8、委托方对住宿、会议、餐饮等设施有按照约定时间、数量及价格优先使用的权利。

9、委托方在“酒店”有签单消费的权利,消费额计入“酒店”营业收入。

第四条管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本合同规定对“酒店”的运营提供服务,组建高水平的管理团队,招聘、培训、管理员工,自觉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2、实际工作中凡预算外的开支,管理方另行报委托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3、管理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对酒店固定资产的任何处置必须报委托方批准。

4、由委托方购置的设施设备,须向管理方提供购买合同、质量保证书、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内,委托方负责协助管理方联系厂家(供应商)维修保养及质量索赔等事宜。

5、管理方在经营管理“酒店”时,可以委托方代理人的身份,在书面方案和预算获得委托方批准的前提下,在双方约定的职责权限内对酒店进行改、扩建和装修,包括必要的更换、改进、增添和替代,直到“酒店”的设备符合委托方要求的经营管理标准。

6、管理方应每年适时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如管理方“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财务、人事、质量、工程总监及有关业务的专家),到“酒店”进行业务检查和指导。

7、在委托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以“酒店”的名义聘用、聘请或任命第三方的专业人、代理人、律师或常年法律顾问。

8、在委托方按盘点清单将设施设备移交管理方管理后,管理方负有保管和保全的责任,除按折旧年限及正常使用损耗、老化外,由于管理方重大过失原因导致人为损坏或失少的,管理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条酒店筹备期间的特别约定

1、委托、管理双方约定本“酒店”筹备期不超过天(从开业日向回倒推),具体筹备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筹备期开始,双方约定的本项目派出人员将到“酒店”现场或双方认可的场地工作。项目人员工资将开始支付。

3筹备期间,委托方负责管理方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用。

4、筹备期间,管理方为“酒店”开业准备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培训费、交通费、招聘费、食宿费等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应在“酒店”营业账目中的“开办费”项目列支。

5、筹备期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确定“酒店”的市场定位;制定“酒店”价格政策、促销方案、奖惩制度;制定营业流程和后台管理程序;协助业主采购营业所必须的设施设备、经营物料、经营用品、工程物料、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等;编制营业预算;组建管理部门;整体定岗定编;落实招聘培训计划;制定人事管理政策;协助确定员工制服的设计、制作;制定详尽的营销策划方案;制定广告宣传方案;员工技能培训;“酒店”开荒;筹备开业典礼。

第六条酒店正式经营期间的特别约定

管理方在合同签署后,筹备期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酒店”开业工作。至少开业前三个月所有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工作。

委托方应保证“酒店”正式经营时,其各项功能完备,各类家具设备与经营物料、用品准备就绪,具备使用条件。

委托方已按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注入“酒店”足够的经营资金。

双方商定“酒店”开业日为年月日。如果变更开业日期,委托方应至少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方,双方在此通知的基础上商定实际开业日期。

委托、管理双方约定“酒店”开业日/试营业日即管理方正式经营管理日期的开始。即告管理费的提取日的开始。

第七条管理方管理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1、基本管理费:合同期内,按每月“酒店”经营收入的%提取“基本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300万(含)—400万(不含),按经营毛利润的30%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400万(含)以上,按经营毛利润的40%提取鼓励管理费。

3、委托方向管理方付费的具体日期和方法确定为:

基本管理费:于每月十五日前向管理方支付上个月的基本管理费。鼓励管理费: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管理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鼓励管理费。

4.因各种原因,委托方不能按期履行本章上述条款,而发生延迟支付时,延期支付给管理方的人民币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

第八条财务事项

1、银行账户

管理方应以“酒店”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并与委托方代理人共同维持,委托方总会计师拥有银行账户资金支用审核权,同时掌握网银支付设置的一个必须权限。“酒店”所收到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委托方提供的流动资金,均应存入该账户内。这类资金不应和委托方或管理方的其他资金混合。管理方从“账户”中,支付一切经营费用和管理方应得的基本管理费及鼓励管理费。

2、账簿

“酒店”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设置账簿。管理方在经营管理中,必须代表委托方保留能反映经营成果、完整充分的会计账簿及其他记录。账簿和记录,始终是“酒店”的财产,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委托方要求,管理方应提供委托方合理要求的相关资料,管理方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国家执法机关之外的第三者提供或披露。

3、预算

管理方应于每年11月30前向委托方提交一份“酒店”下一会计年度的财务预算及固定值产购置预算(也包括局部装修改造)、委托方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审核批准完毕。在管理方递交委托方30日内,委托方未予以任何形式的回复,则视为同意管理方报告而将自动执行。年度预算只是作为对下一经营年度预期业绩与费用支出的一种估算,管理方将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实现年度预算反映的预算目标,但不应将其作为该营业年度实际业绩的保证。

4、营运资金

委托方同意在“酒店”银行账户中保留必要的“营运资金”,保证管理方能够不受干扰并有效地经营和管理“酒店”。

5、财务报表

按照管理方制定的“酒店”财务报表,每月15日前,“总经理”向委托方提交一份“酒店”上个月的财务报表。应由管理方向委托方提交该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委托方应在收到财务决算报告三十天内审核完成。逾期管理方未收到委托方的任何回复,管理方将视同委托方默认。该财务决算报告将作为管理方计提“鼓励管理费”的依据。有关编制财务报表、预算及审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应在“酒店”经营账户列支。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委托、管理双方如有一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赔付三个月的管理人员工资给另一方。

2、双方商定不对第三方泄露任何与本协议书以及根据本协议书所做出的一切协商和讨论。此保密条款在意向书终止后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如有违约,一经查实受害方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委托、管理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委托、管理双方均应向酒店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书面形式补充和修改,且因此形成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由委托、管理双方在签订。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管理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篇六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

乙 方: 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对该酒店实施全面管理。

第二条 定义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产权属于甲方的“”实施全面的经营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间(套)带有卫生间且设施设备完善的客房;

3、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6、酒店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3)所有车辆和运输设备;

(5) 酒店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试营业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与甲方签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权委托并举行酒店试营业仪式的这一天。乙方从试营业日起,享受并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酒店正式营业日”是指酒店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

(2)酒店经营所必需的各种手续证件齐全;

(3)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营业。

“会计年度”本合同所指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个会计年度的酒店试营业日与该年会计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时,则指从酒店试营业日起至该年的12月31日为止的未满一年的期间;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终止或期满时,则以当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终止或期满当日为止,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健身美容、娱乐设施、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3) 经营中发生的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1、酒店固定资产折旧;

2、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

3、酒店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4、土地使用费;

5、城市房地产税和所得税;

6、财产保险费;

7、贷款利息;

8、汇兑损失;

9、甲方董事会经费;

10、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费;

11、受甲方委托的会计、律师、审计等费用;

12、其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嘉瑞宾”是指国家工商局颁布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嘉瑞宾”(包括中、英文)字样,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英文)及ci标识,以及可能出现的与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相关的“嘉瑞宾”文字与标识图型。

“嘉瑞宾模式”包括酒店建造与硬件配置、“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运行质量监控与业绩考评体系”等标准化文本,是指由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在不同星级酒店按不同品牌要求与标准推行并实施的酒店经营、管理、服务一揽子规范化文件。

第二章 委托事项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使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达到所在地区同星级酒店的先进水平。确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达到并保持“嘉瑞宾模式”的规定标准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为使酒店运营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甲方将经营管理权完全充分地委托给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预该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对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相关协议(及附件)的限制。

作为对乙方在该酒店实施经营管理的认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软件及系统建设费用之外,还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比例与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费。

本合同规定的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为 5 年。管理期满后,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全权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开业前进行的各种开业准备。

2、从酒店试营业日后,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经营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酒店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日前一天;

2、第二阶段:自酒店试营业之日起满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6、及时完成酒店各种设施的建设,保证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7、及时办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门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续;

12、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试营业日前的职责

第六条 乙方应提供下列酒店筹备所需的服务:

1、负责招聘酒店营业所需的各类人员;

2、负责对酒店各类人员按照“ 嘉瑞宾模式 ”进行培训;

3、负责进行酒店的经营促销、市场推广、广告等宣传事宜;

4、负责为甲方列出采购清单及采购计划(采购时间表),使乙方按时采购。

5、应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解决在酒店筹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负责酒店试营业仪式。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在酒店试营业日前向甲方提交开业前预算,预算项目包括员工培训、酒店筹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所需工资、福利等费用、广告、宣传、试营业仪式、开业典礼以及试营业期间的一切费用预算。此预算提交甲方后,甲方应示意见。如甲方三十日内未做出任何反应,则可视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开业前预算后,应按双方商定日期将这笔款项划拨至酒店的银行帐号。

乙方应在试营业日后120 天内向甲方提交使用这笔款项的帐目。如酒店试营业期间的实际费用超过开业前预算,则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补足;预算如有剩余,乙方应将余额退还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则构成对本合同条款的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甲方确认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单据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开业前预算范围内而又因筹备酒店开业而引起的费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单据后30天内,按单据上标明的币种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五章 乙方在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的职责

第九条 在酒店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经营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宾模式)的标准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使酒店的服务水平不低于国内同类星级酒店的水平。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完全拥有对酒店的管理权;在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酒店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2、负责招聘、任免、辞退酒店各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

4、拟定酒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5、负责对酒店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必要的改造和装饰;

8、购买酒店正常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负责酒店的广告和市场促销工作;

10、负责酒店进行正常营运所需的其他工作;

12、乙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财务报告;

14、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后45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即表示批准该报表。

15、乙方在经营管理酒店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章 管理目标、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二条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为

第十三条 管理费的标准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两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费从试营业之日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 1.6 %计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费从试营业日开始收取,按年经营利润的 3 %计取。

第十三条 基本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月营业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月十五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效益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第二条规定的年经营利润额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五条 酒店筹备期间管理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试营业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 酒店应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从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额的大修理费用,用作酒店设备设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费用应事先有计划并报甲方认可。大修理费用的提取标准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营业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营业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提出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每年度的大修理费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额,不再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应视同经营利润返还甲方。如有较大的大修理项目导致当年提取的大修理费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九章 酒店的产权及其处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拥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资产。

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十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酒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参照《会计法》、《财务通则》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酒店的财务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甲乙双方。如甲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机构或人员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核时,乙方应予同意,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提出酒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制订劳动用工计划,按照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对集团北方地区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制订酒店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与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酒店员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总收入为税后收入。

第二十八条 酒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员(以下称外派人员)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内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列入酒店费用。

外派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税后总收入根据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书面公布的嘉瑞宾集团外派员工待遇标准(以后每年按嘉瑞宾集团所属酒店工资总额增长比例同步递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外派人员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则按上述待遇标准÷30×实际受聘日计算所得。

外派人员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数和休假次数,由酒店总经理根据嘉瑞宾集团规定和酒店经营情况统一安排。探亲交通费在酒店报销。

第十二章 服务商标的使用

第三十条 服务商标的使用

1、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对外文件、宣传促销资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样及管理方服务商标。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设计制作应按管理方的企业形象标准和ci管理手册进行,以此规范酒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报经嘉瑞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宾”中英文字样对酒店冠名。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服务商标使用权同时终止。如甲方要求继续使用“嘉瑞宾”服务商标,乙方可考虑按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另行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保险公司为酒店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需的酒店财产和责任险项,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经营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险项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审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险费等有关事宜应参照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实施酒店管理。

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的通知后30日内仍不改正的,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则应按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预期管理酬金计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实际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总额)。对需要遣散的员工,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导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员,由甲方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安置费用。

如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计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终止原因出现。

(6)酒店正式营业后,酒店总经理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公司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办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报年度经营预算方案,同时报甲方审批。包含试营业期在内的第一个年度以开拓市场为主,不进行经营指标的考核,从第二个经营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同意的经营指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总经理,如连续二年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应对乙方总经理班子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可视经营状况和嘉瑞宾集团同类企业当年的奖励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它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履行义务。

第三十九条 由于旅游市场发生行业公认整体不景气和发生整体性突变等因素,影响到年度指标任务的完成时,双方对年度经营指标应另行协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篇七

乙方(受托方):甘肃xx酒店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概况:xx大酒店位于xx市广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该酒店占地29000平方米,总投资 万元,集住宿、餐饮、旅游、商务、场地租赁等功能于一体。其中,客房 间(套),餐饮面积 平方米,餐位 个。酒店采取自营管理模式,于20xx年 月开业,20xx年荣膺x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2、乙方概况:乙方是从事酒店管理的专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酒管公司依托于四星级旅游饭店国际大酒店的人力优势和管理能力,业务范围包括酒店管理咨询、开业策划、委托管理、人员培训、酒店用品经销、洗涤洗衣、软件开发与经销等。是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兰州旅游职业技术学校、甘肃省旅游饭店协会的长期合作单位。

二、双方的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选派职业经理人对xx酒店有序的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兼 部经理)一名。

三、管理期限、管理目标

(一)、 双方商定,总委托管理合作期定为一年,即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拟定)。

(二)、在以上期限内,通过乙方的专业管理与甲方的通力支持,使xx酒店硬件配套更加科学、合理、方便、高效,使软件管理形成模式、富有特色,为甲方带领、培养一批专业性强、业务素质高的员工队伍,从而使xx酒店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确保合同标的物的合法、合规,确保经营项目的合法合规,并对此负责。

2、在管理费用外,为乙方派驻人员免费提供住宿、饮食、洗浴,工作环境与条件。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在酒店安排具有网络、电视、热水、卫生间、写字桌的客房住宿。

3、为乙方派驻人员报销管理费用外的通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通信费,总经理每月xx元,副总经理每月xx元,部门经理每月xx元;交通费,兰州至嘉峪关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年4次,市内交通费及出差交通费按酒店规定执行。

4、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排派驻人员的工作时间。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xx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天; 每周公休一天;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带薪假期。假期可以根据酒店经营需要实行补修或调休。

5、对乙方的建议和意见有最终决定权。

6、对乙方派驻人员有现场监督、管理权。在通告乙方后,对乙方派驻人员的违纪、违规现象有处罚权;对认为不适宜工作要求的人员可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调换。

7、确保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效;

8、确保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充足,特别是管理费及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9、确保酒店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正常,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承担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及责任。

10、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项目管理质量负责,每月不少于2次对管理项目进行跟踪、回访,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的解决和调整,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有效的反馈和沟通,。

2、对所派驻人员负责,与被派驻人员属劳动合同关系。

3、制定营销方案,扩大市场,利用乙方优势客源,为甲方建立有效的客户关系网络和营销广告策略。

4、为甲方提供持续、有力的管理经验、能力支持,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经营管理好酒店。

5、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规事宜有拒绝参与权。

6、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相关技术、培训资料应完整保存,委托管理项目运行结束向甲方造册移交。

7、按计划实施有序的员工培训,在管理公司涉及的合作酒店范围内,协调安排甲方人员实习、见习,交流互动。

8、积极组织调派职业经理人或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空缺岗位职务。

9、积极协调酒店在兰州的公共关系,特别是旅游接待、饭店管理方面的关系。

10、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六、关于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权

1、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委派、酒店任命。

2、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3、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4、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5、总经理负责酒店人员编制的制定,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对人员工资标准、奖惩办法等有组织实施权。

6、总经理对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有人事决定权。对员工按酒店规章制度有奖惩权。

7、总经理对元以内的正常营运性支出有审批财务权。

8、全面组织、制定、完善、实施酒店管理模式,对酒店正常管理运行负责。

9、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七、管理费、定金、押金

1、该管理费用指乙方作为酒店管理受托方,全面实施上述合同内容涉及的权利义务,对甲方酒店派驻专业人员,开展系统专业管理,全面支持保障甲方有序、高效运转等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派驻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服务保障,并且包括管理公司综合费用、广告费用、招聘费用、培训费用以及除派驻人员以外的人员为该项目服务而产生的差旅费等。

2、基本管理费。乙方首次派驻甲方总经理、副总经理(兼部门经理)两人,基本管理费每月x元,此后再增加派驻人员按该岗位人员议定工资的x%追加基本管理费。基本管理费每月5日前结清上月费用,以银行汇款形式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3、效益管理费。一个年度内(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因乙方派驻人员且实施综合管理和服务对甲方经营产生促进,以历史综合营业收入x万元为基础,按超出x万元年度营业收入部分的5%提取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在20xx年x月x日前双方汇算结清。

4、本合同签订,甲方支付乙方定金x元整,乙方安排派驻人员于4月日到达乙方酒店开展工作。该定金随即转为合作押金,该合同执行完毕或中止汇算后,乙方在10日内清算退付给甲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应承担逾期每天2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时派驻人员,应承担逾期每天200元的违约金。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与乙方派驻人员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甲方应承担20xx0元的违约金。

4、如因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被甲方单方面辞退,管理公司有权可另外物色人员担任总经理。被辞退之总经理有权获得甲方酒店的相应补偿,酒店应补偿其_1__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风险金等,原则上经离任审计后,如无经济贪污、受贿等问题则须全额退还所押风险金。

九、合同的解除与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不能按时付款超过10天,或乙方不能按时派驻人员超过10天,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外,本合同自动解除。

2、受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双方沟通可以解除合同。

十、其他约定

1、乙方利用现行管理各酒店的条件,为甲方人员的培训可有条件的提供有偿实习、学习环境,费用另行商定。

2、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经销的酒店用品。

3、合同到期后,甲方若有意继续合作,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乙方应积极支持,优先安排人员。

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中出现矛盾,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x

合同签订日:二零xx年x月 x日

酒店管理经营工作计划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

一、合作方式:

二、合作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作期为________年。

三、工资及管理费用支付:

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费用:

前厅人员工资总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

管理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

三项合计:(大写)________元每月。

2.甲方每月提前日支付乙方全体人员完税后工资,由乙方进行分配。工资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滞纳金按10%每日计算)

3.乙方在托管期间须外聘管理及技术人员到酒店指导工作举办美食节时,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工资均由甲方承担,筹备期间乙方所派出第一批酒店前期筹备人员的工资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元应在筹备期至酒店试营业时截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无偿为乙方所派人员提供适当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设施等,并享受甲方人员同等的劳动保障待遇。

(2)甲方有权根据酒店实际营业状况与乙方代表商议人员的统配。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水平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可由乙方负责另行调配。

(5)乙方所派人员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6)甲方负责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暂住证等各类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7)甲方所派的财务会计,采购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甲方自理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

(2)乙方负责酒店菜品的定位、开发及制作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3)乙方负责前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乙方负责酒店员工的技能培训。

(5)乙方有权掌握酒店准确、详细的财务信息。

3、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市场推广、品牌宣传、收集市场信息反馈等。

(2)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双方配置人员进行增减。

4;乙方运做管理期间甲方每月应付管理费 元,每月总营业额应达到万元,超出总营业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10%作为提成;超出20万元(含20万)以内的乙方提取超出营业额的15%;超出30万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营业额的18%作为提成。管理费每半年提前支付一次。

五、本协议期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并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应提前三个月签定合同,协议自动延续。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六、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若双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乙方人员两个月工资共计大写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