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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种苗站个人工作总结(十篇)

小编:曹czj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一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已经从事园艺绿化工程几载。有过收获,有过挫折。为了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寻找差距,更好的完成下一年的工作,我将针对这几年的工作,结合园林行业特点进行总结。

本人自xx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工作,对自己的岗位一直尽忠职守,锻炼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操作的能力,在各位前辈和师傅们的指导和帮忙下已成长为一个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技术人员,工作以来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城市道路美化为重点,加强管理,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强力推进公园改造建设。高标准实施道路绿化。开展道路绿化改造“大比武”活动,我们狠抓道路绿化工程,有效扩大绿化总量。狠抓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和文明创建。积极推进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努力提高养管水平。实施绿化养护大会战,开展了浇水喷淋、施肥、补植等整治行动。建立了绿化养护考核制度,积极探索绿化养护新模式,实行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管理一体化试点。文明创建工作卓有成效。从园容园貌、绿化养护、优质服务、安全生产四个方面进行整治,成效较好。让我想不到的是,我从一个小小的现场管理人员走上经理这一职务,今后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迎接新的挑战。用知识和技术来丰富自己,提高自己。工作里我将以超前的理念、敏锐的动察力、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理念来赢得上级领导和身边同事的认可。

首先20xx年8月至20xx年7月在广西龙滩水电站绿化工程中从事现场管理。龙滩水电站,比三峡工程库容还要多。这样的一座大型水电站位于我国四大河流中的珠江主干流的红水河上游,作用举足轻重。如何加强红水河流域的林业和生态保护,直接关系着龙滩等红水河上十大梯级水电站长远效益的发挥。作为红水河龙头电站所在地的天峨县,多年来紧随着龙滩水电站前期工程前进的步伐,我们狠抓造林绿化,从电站周围的整体生态环境出发,进行整体部署,精细施工,既注重水土涵养,水源供给又注重电站周围的环境美观,按照园林艺术的创意考虑。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了达到长期绿化,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进行了战略性的林种结构大调整,在电站周围掀起了引种毛竹种植及花卉,松木等栽种。我们本着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抓好植树绿化,电站附近各村落、各人家都有以造林种果为主的绿化带(点)。目前,随着电站对外二级公路的全线通车,龙滩坝首下游的红水河两岸和新开的二级公路便成了主要绿化美化的重点。已开通的丹峨二级公路和从县城至邻县交界长达27公里的红水河两岸进行绿化,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沿河两岸植树种竹,如今路边的小树与河边的竹均长出片片新绿。在完成县城下游地段种竹植树绿化的基础上,对龙滩坝首的红水河两岸和新开通的二级公路两旁进行植树种竹种草。在河岸上种竹栽树完成之后,在多年的植树栽竹、种果绿化的基础上,还认真抓好封山育林工作。严禁采伐森林,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其次20xx年9月至20xx年4月在南宁至水任高速公路绿化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作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广西河池(水任)至南宁公路是国道主干线重庆至湛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南出海大通道和广西南北向主要干线公路之一。本项目北起广西河池市水任村,终于南宁市东郊,公路全长236公里,其中水任至都安段二级公路长96公里,都安至南宁段高速公路140公里,我们全面部署,科学规划,认真落实。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了路段的绿化工程。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在大新县二级过境公路园林绿化工程中担任项目副经理。接触项目副经理这一职务我觉得人真的很神奇,可以把公路两旁及中间不起眼的一块空地,装扮成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在这幅画里有绵延的工路、有树、有草。哪里要栽什么树,种什么草,都是自己亲身到现场指挥种植的。通过管道对树和花的水源供给我认识了什么是三通、管古、ppr管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在这半年多里我的设计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公路绿化园林景观设计、施工这方面的认识更加清晰明了。

再次从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在广西隆安县华侨经济区60米大道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到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在南宁市凤岭立交桥担任项目经理。再从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在南宁市荣和山水美地a地块四组团二期园林景观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到20xx年3月至今在南宁市鲁班路(大学路—江北大道)绿化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我不仅为热火朝天的各项工程所鼓舞,更是为工程同步进行的植树绿化美化等环境保护工作倍感欣慰。

一,我们必须态度端正,严谨科学。搞园林景观工作是一项非常艰苦的行业,日晒雨淋,属室外作业。在焰热的夏日和连绵不断的秋雨,都要不懈地努力工作,我们曾被称为高档农民,要能吃苦和吃得苦,工作要粗中带细,所以没有乐观吃苦耐劳的人生态度和严谨科学的工作精神是不成的,虽说景观和绿化谈不上搞科研,但是也要仔细推敲图纸,测量和定好搞绿化区域,属话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二,小心推敲,认真求证。园林工作属于一种“确、细、精”的工作,要明确自己的工作区域,景观和绿化要搞得细致,精湛。要做到这些,首先要从审图开始,开工之前就要做这一步的工作,要了解图纸上显示的绿化区域与现场有没有一致,种植的植物品种是否存在习性上的问题,如把阴生植物设计在阳光较强的地方,或者相反,还有要注意设计的苗木规格在市场是否能找到,或者有些设计的漏洞,种种图纸上显示的问题要及时反映解决,这样工作起来才得心应手,再次可以参照别的施工图纸,例如,种大树时,可以参照园建的标高图,这样有利于种树的完成标高和日后的相符,也就可以控制种大树的深浅,还有平地草场的造坡,可以参照给排水的排水井分布图,要根据排水井的分布来决定土坡的排水方向,有利于绿化地日后的排水通畅,在工作中最宝贵的财富莫过于不断学习,进取,总结经验,总结出属于自己的经验,在工作的五年多以来,我除了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学习,创新,不断地提高本职业知识和操作技巧外,还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学习班。

首先景观布置中力求打造精品。继续推进城市公园建设的同时做好道路,城市园林等的建设。着力提升道路绿化水平。高标准实施好大建设新开工道路绿化,推进城区道路绿化改造整治。加强在道路红线外两侧找地建绿,突出抓好沿街道路的立体绿化,继续推动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扩大绿视率。建设生态廊道和滨水景观。根据河道综合治理计划,以生态保护和绿化植树为主,建设精品苗木基地。实施改造建设高规格、高质量苗圃,以骨干和基调树种为主,精心培育、精细化管理,为大绿化贮备优质树苗。实施社区绿荫工程。继续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实行绿化责任制,努力提高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水平。提高市花园单位标准,建立初审和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机制。

其次要注重绿化养护上的水平。提升道路绿化养管水平。以行道树无缺株、歪斜、绿篱无断档、地被无裸露、绿化设施无缺损、园林植物无病虫害、绿化树木无尘垢的“六无”目标,多管齐下,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狠抓公园绿化养护。各公园结合各自实际,以文明创建为抓手,认真做好园林植物的浇水、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和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及园容保洁。建立招标、考核、验收制度。对新栽苗木和一年养护期养管措施作出具体规定,量化苗木品种、规格等指标。新建道路绿化一年养护期满后,立即组织建设、施工、养护、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移交验收,实行招标养管,确保后续养管“无缝对接”。绿化管理立规范。推进依法治绿工作。认真开展绿化施工企业年审和资质就位工作,鼓励绿化企业做大做强和资质升级。加强行业培训,建立行业交流和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好园林行业评先创优工作,对市花园单位实行动态管。园林服务塑形象。继续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骨干树种、浇水喷淋、病虫害防治等基础性课题研究和论证。开展园林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创建督查力度,实行有效的动态化管理。坚持限时办结制和即办制,服务好社会单位。加强园林绿化宣传工作。园林改革求突破。在市里统一部署下,按照“事权下放、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和“分类指导、管养分离、事企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园林改革。

通过这几年的摸索,大家一致认为近年城市化进程以每年约提高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快速发展。城市景观,尤其是开放空间的设计建设也非常频繁,创建园林城市,创建旅游城市的活动如火如荼,各个城市的市长们都极为关注城市的景观与环境的改善,这是我们园林行业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园林绿化工作发展快,规模大,创新意识强,运用了不少新技术如,彩色混凝土压膜工艺、二次沉降法树木种植技术、使用活力素浇灌根部等提高大规格乔木移植成活率的技术等,园林绿化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改善了城市面貌,提高了城市环境质量。随着创建园林城市的调研工作,以及其他评审、评标工作的开展,学会专家有机会接触我省比较多的一些景观建设情况,发现园林绿化建设中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需要我们从观念上做出进一步思考、关注。

(1)城市开放空间(包括广场、景观带、小游园等)盲目追求气派,规模大,标准高。

(2)景观设计中只追求图面效果,不大关注人的心理感受和行为规律,营造的空间不符合人们日常交往、休闲活动的要求。

(3)景观元素的运用多而杂乱,缺少逻辑性的次序与统一关系,人造景观巨细不分。不因地制宜,不大考虑日常运行费用。

综上所述,景观布置及绿化工程应对水体、自然地形、山石、植物、建筑等各种因素进行组合,在自然美的基础上提炼,继而创造出富有人文思想的艺术境界,体现出“春风吹又生”的蓬勃向上的生命力,设计先行,园林绿化建设一定要以人为本,多为市民出行、出游、活动着想这样绿化工程的科学化发展,人性化考虑,就会落到实处。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二

20xx年即将过去,可以说,在过去的一年间,从我自身来说,能够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积极响应部门领导的日产工作安排,在站里领导的关心关怀下,在同事的互助扶持下,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任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简单汇报。

今年我所负责的工作主要是完成全市林木种苗统计报表工作,一年上报工作虽然只有两次(6月份和12月份各一次),但是上报数据收集,往往需要几天甚至是十几天来进行,和数据、数字打交道,虽然有些枯燥,但是在这样的工作里我会主动去找寻乐趣,并主动创新工作方法,让工作更加有效率。林木统计报表涵盖了种苗综合情况的法定报表,包括育苗情况、按树种完成情况两套表格,完成报表不是简单的数字汇总,它需要很多相关林业知识,我所承担的职责就是审核汇总,一项一项的收集,一栏一栏的填写,我坚持细致耐心地填报好每一个表格,虽然填写的数据有几千项,但是每次我所填报的八项报表,都能保证填写的“零差错率”,高效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得到了咱们种苗站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一致好评。

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为了维护我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打击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流通环节中的不法行为,保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上半年我们站里开展了强化种苗执法、“两证”清查活动,活动,这次清查活动的力度非常大,需要对本辖区历年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开展全面清理活动,工作任务难度大、时间紧,在这种情况下,我义无反顾和站里其他两名工作人员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在这个过程中,我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主动分担了其他同事的工作。正所谓一份付出、一分收获,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半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就完成了全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统计;完成这项工作后,今年7月份,我们到各县乡镇检查容器育苗工作,虽然天气很热,但是站长身先士卒,完全不顾自己中暑、身体不适,带着我们一站一站走,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各县乡镇容器育苗情况,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也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究个人辛苦,做好同事和领导的配合工作。另外,在今年的一年中,我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等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参加有益的政治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做到以工作带动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在为灾区捐款和捐物活动中我也积极参与、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看到不足才会进步,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遇到困难和难题时,往往缺乏耐心和耐力,工作方式也不够成熟。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努力多学习业务知识,多掌握业务技能,把工作做到更好,在新的一年里,我会继续履行好工作职责,在站长的领导下,努力实现工作的更上一层楼!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三

根据《xxxxxx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xx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由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负责,对xxx市林木种苗质量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我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林木种子及苗木。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全市各林木良种和采种基地、享受林木良种补贴的单位生产经营的种子及苗木。各种子经营公司经营的林木种子。

(二)抽查方式

上述各单位按照《xxxxxx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随机抽查与定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抽查内容

2、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

3、档案建立和完善(纸质、图片、电子档案)情况。

4、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

5、20xx年春季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6、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7、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和良种使用情况。

8、抽检种子情况,主要包括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或优良度)、含水量。

9、抽检苗木情况,主要包括综合控制条件、苗高、地径、根系。

在抽查的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15个,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率达到100%。抽查单位种苗标签制度执行率达到8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签的制作格式和填写内容不全、不规范。

(二)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

从抽检结果来,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种苗使用管理档案,档案建立率达到40%,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三)20xx年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此次在全市共抽检了4个树种、4个苗批,主要树种有河北杨、刺槐、榆树、连翅等,合格苗批为4个,合格率100%。各苗批质量情况测定数据及判定结果见附表2。

此次抽查结果表明,xxx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等各项种苗管理各项制度执行较好,种苗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档案记载内容不规范、缺少种苗自检记录、种苗种源不清、良种没有使用证明、种苗使用档案建立不完善等。

(一)加强种苗执法管理队伍建设

种苗执法管理队伍是种苗执法管理的前提,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种苗执法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薄弱,上级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改善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现状,完善设备,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种苗生产经营相关规定的宣传

本次检查中发现,一些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有关林木、种苗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主动性不够,今后应加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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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自治区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区林地面积0.45亿hm2,其中森林面积0.2413亿hm2,森林覆盖率22.10%,苗圃地面积3.3万hm2,占林地面积的0.07%。2018年,内蒙古林木种子采集量921t,当年苗木产量288851万株,总育苗面积46837hm2,其中国有育苗面积占6930hm2。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培育种苗有油松、杨树、柳树、云杉、樟子松、桦树、侧柏、锦鸡儿,还有苹果、海棠、海红果等耐性较强的经济树种。内蒙古自上个世纪末期开始探索容器育苗等新兴苗木培育技术,到如今已有大多市区全面推行容器育苗技术,大幅度提升了苗木质量,平衡了苗圃高成本与低产出的巨大差距。近年内蒙古林木种苗产业产值在全国中所占比重相对靠前,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8年内蒙古林木种苗产值为356732万元,约占全国该产业的1.49%,历年产业产值比重维持相对稳定。

美国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于1990年在其著作《国家竞争优势》中提出了“钻石模型”,主要用于分析一个国家的某项产业在国际上具有竞争优势力的原因。他认为产业竞争力取决于四个关键因素,即该产业的“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1],这四个因素的作用充分发挥对于产业发挥其竞争优势有重要作用。除此之外,“机遇”和“政府”两个因素的影响对于该产业的发展也尤为重要。对内蒙古林木种苗产业进行相关因素研究过程中发现对一个产业的研究不是由其内在和外在因素直接对其作用。“钻石”体系是通过各项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一个双向强化的动态系统[2],因此运用波特的钻石模型对内蒙古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并对该产业的发展提出针对性的发展对策。

3.1生产要素分析。3.1.1初级生产要素。天然资源。内蒙古位于我国北部边疆,地域辽阔,拥有众多林业资源,其中大部分地区属于高原地势,全区海拔平均为1000m左右,拥有多个沙漠区,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年降水量较少。内蒙古东西跨度大,自然条件差别也较大,气候、地形等因素导致内蒙古种苗产业在不同区域的发展存在制约性,但同时环境条件的不同也给培育驯化不同良种提供了条件。3.1.2高级生产要素。①人力资源。林木种苗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目前内蒙古林木种苗业生产还不能完全做到集约化经营,仍有多数个体户经营苗圃,产业化程度低。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数据统计,内蒙古林业系统林木育种单位从业人员每年波动范围在400人上下,对该产业来说浮动较大,一方面是由于每年林木育种育苗单位数量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动,另一方面是由于自治区经济分布与人均分布不均匀[3],导致有些地区注重工业的发展而忽视林业的发展,人口向经济发达市区转移成为趋势,这种人口迁移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对种苗产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②资本资源。林木种苗产业前期耗费成本较大,回报周期也相对较长。根据统计数据,内蒙古对林木种苗投资(2011-2017)相邻年份波动较大,但总体来说呈上升趋势。2017年内蒙古林木种苗投资在全国排名第十,综合来说投资力度相对较强。通过对比,2013年至2017年内蒙古林业系统林木育种育苗从业人员人数与该产业投资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2011-2017年内蒙古林木育种和育苗产业产值逐年上升,表明产业投资情况也与人力资源变动相适应,政府及时调整投资额,使林木种苗产业投入与产出相对均衡,并使其有较高回报率。③知识资源。内蒙古在林业建设过程中开办了一些林业类院校和科研机构,如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林业科学研究院等。林业院校为自治区林业建设输送了大量人才,保证了自治区对林业类人才的需求,解决了林业行业从业人员老龄化的问题。且林业类院校和科研机构有专门针对内蒙古林业发展的研究项目,提升了林木种苗的应用价值。资料来源:2011—2017年《中国林业统计年鉴》④基础设施。内蒙古拥有公路、铁路和航线等多种基础设施保障与其他省市进行经济流通。据信息统计,内蒙古规划“十三五”期间大兴安岭林区的道路建设任务,总投资约381.5亿元,用于林区国道、省道及林业第三产业的投资建设。且内蒙古拥有众多口岸,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必然会带动内蒙古林产品加工贸易等多产业的经济增长,以此推动种苗事业的发展。3.2需求状况分析。我国是人工林面积最大国家,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达22.96%,森林面积2.2亿hm2,根据近几次全国森林普查数据,森林覆盖率逐渐增加,但增长率逐年降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目前大多数立地条件优良的地区已完成种植目标,面临的新形势是对困难立地条件的造林,而内蒙古有土地资源大但立地条件差的特点,导致普通树木无法在沙化地区种植,所以驯化良种在不良立地条件生长是急切需要解决的。3.3相关支持产业分析。3.3.1林沙产业前景光明。内蒙古沙化地区广泛,全区沙化土地面积41.4667亿hm2,占自治区总土地面积的35.05%。利用高新技术发展林沙产业可以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下带动地区经济发展[4]。作为一种新型产业,林沙产业的发展可以极大促进内蒙古林木种苗的发展,如沙棘(hippophaerhamnoides)等抗旱性强的树种种植在立地条件差的地区不仅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还对当地产生一系列经济价值。3.3.2中蒙药材发展潜力巨大。据统计,全球天然药物市场份额达到8000亿美元,而中国天然药物市场仅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中蒙药作为中国天然药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中提升潜力巨大,目前内蒙古已建立起多个中蒙药种植基地,在当地也形成了一些深入人心的蒙药品牌。3.3.3林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近年来,以森林旅游业和其他涉林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在内蒙古总林业产值中的比例逐年增加。2017年内蒙古第三产业涉林产业产值为912119万元,产值在全国省份中排名靠前,且这一产值比重还在逐年增加,林业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内蒙古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3.4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特点。。3.4.1企业战略结构。内蒙古积极鼓励支持林业相关企业,使其发挥林业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现今内蒙古形成了一批以蒙草集团为代表的林业龙头企业,企业运用生态“大数据”[5]等平台精准治理内蒙古荒漠化严重地区,修复生态环境,在林业企业的辐射带动下众多地区实现了由荒漠变绿洲的景象。3.4.2竞争优势较弱内蒙古林木种苗基地分布不均匀,生产方面,种苗基地集约化程度不高,种苗品种单一,存在数量供应不足和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6-7];
创新方面,对抗性强等广适性种苗改良研究不足,尤其不能满足困难立地条件的种苗种植;
种苗监管方面相对薄弱,根据国家林草局2019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结果,内蒙古对规定抽检单位的自检规范存在问题,反映出部分种苗基地对种苗质量的重视程度不足。3.5政府分析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中均提及到对关于林木种苗的发展策略,并修订《中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11-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法规文件,并于2019年成立了国家林草局第一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对培育创新种苗及其在林业产业的发展中给予肯定,各项法规的颁布也使各级林业部门对林木种苗业更加重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相继颁布《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木种苗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林木种苗产业的规范管理,促进产业发展。3.6机遇分析。3.6.1集体林权改革制度激发产业潜力。随着内蒙古集体林权改革,逐步实现了由林业部门办林业到全社会办林业的目标,通过明晰林权调动林权主体的积极性,林业生产力也得到逐渐释放,成为林业产出恢复增长的重要因素[8],改革制度也使社会更多的资本投入到林木种苗产业的建设当中,为林木种苗产业提供动力。3.6.2林业生物质能初露头角为种苗成产业创造条件。近年来,生物质能在林业产业方面的应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运用现代科技技术将林业产业与生物质能结合,兼顾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9]。对于内蒙古来说,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在实现生态和经济提升方面都有极大的潜力。

4.1加强林木种苗产业化建设。①完善产业运行机制。林木种苗的培育及其研发生产并不只是依靠生产机构,通过科研机构的创新研发、生产基地的生产以及种苗市场的信息化配置等一系列产业化运作,才能将种苗生产转化为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资源。同时,加强种苗市场的信息交流,方便生产单位及时了解供求信息,为林木种苗的生产调度方向提供依据,实现供应单位与需求单位的精准对接。②发挥政府对产业的宏观领导作用。政府应加大对林木种苗产业的重视程度,提高其在产业链中的比重,重点支持林业企业,吸引“人力资源”形成品牌优势。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提高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认识[10],让社会更加关注林业建设,给予林木种苗在生态和经济建设中更多的发展机会。③加快林木种苗研究进程。在林业六大工程的带动下,经济林、能源林和用材林等多种林业建设的造林基础都要求有质量优质的林木种苗,结合林木遗传学和生物技术等方式加快对林木种苗的培育研究,以获得数量足、质量高和品种多的种苗。要利用好自身“知识资源”,形成“产-学-研”模式,加快对当地主要栽培树种的多方面应用研究以提升地区林业发展的综合效益,发展特色林木种苗产业。④改变林木种苗生产方式。我国林木种苗业发展迅速,无论是作为国家储备林还是绿化工业林,首先都要有足够的林木种苗供应。传统的人工培育生产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供给需求,要建立起有地区特色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提高良种生产力,同时对林木种苗产业进行结构优化调整,使之朝着集约化、良种化、标准化、特色化的方向发展[11]。形成以国有苗圃为核心,地方集体苗圃为主体的生产体系。⑤推广林业种苗科研技术。林木种苗创新方面主要依托各级林业推广资金从而加大对种苗的创新生产培育研究,我国林木种苗科研成果的转化利用较低,不能有效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只有相关企业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才能促进产业经济流动。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引导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12]积极推广种苗创新研发项目,为林木种苗产业注入新的活力。4.2强化林木种苗管理。4.2.1地方性政策法规标准有待落实完善。目前仍有部分地区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木种苗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种子法》有关规定及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当地造林作业只满足于对数量上的要求,较少甚至不考虑栽培树种的质量和遗传增益,导致林木种苗质量下降,所以通过完善地方政策法规加强林木种苗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监督管理意识是至关重要的。4.2.2“两证一签”制度亟待加强。造林苗木的“两证一签”能有效保障建成林分的质量,但目前存在有些苗圃在无证生产经营或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各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林木种苗的“签”“证”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强化行政职能,建立责任体系制度,坚决打击违规生产。4.3统筹兼顾发展。新时代下,中央和政府对林木种苗的高标准使其对生产基地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根据生产现状,内蒙古需要建立一批高质量的林木种苗培育基地,并与之前的生产基地相互配合[13]提升种苗质量。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完善生产总纲,在由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下积极探索不同的发展方式,提高社会发展种苗事业的积极性。对林木种苗生产培育进行科学管理,逐步形成生产基地化、育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的林木良种苗木生产供应体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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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五

根据《****市集体林木采伐和林木销售意见》要求,纪检、林业、乡镇林权单位、村民代表和有资质的拍卖机构参与,农经总站牵头,确定一名副站长主管,成立专门销售工作组,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每次拍卖之前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组成由纪检、林业、林权村、村民代表及所在乡镇的主管领导组成的底价作价小组,深入需要拍卖的村屯,逐个标段进行清点定位、测算、评估、作价。然后由林权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批准后由市农经总站林木销售工作组审批,一式三份,审批后市、乡、村各执一份。同时上报村以前签订的卖树协议,综合整理汇总,确定底价基数。

拍卖方案本着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从公示范围、拍卖方式、标的物底价、保证金、林木挖根费的确定、拍卖方法、报名时间、拍卖操作规则、竞买须知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从而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等相关人员的行为。

对拍卖的时间、地点、交款方式和拍卖须知做了详细的公示,以便扩大参与拍卖的范围。在我们市电视台公告七天以上,同时在政府站上发布;在市政府公告板、拍卖会现场门口、公园及主要社区公告栏、拍卖物座落所在地等公众场所张贴大幅公告;散发小幅公告给前来咨询的相关人士,扩大影响面,做到尽人皆知,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直至拍卖结束为止,无论是企业、个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报名参加竞买。

电话报名和交保证金通过发传真的方式来进行,从而确认竞买人的身份和报名资格。在报名现场由纪检委、林业局、拍卖林权的单位领导进行监督,按报名时间来排列竞买人的竞买顺序。报名现场只由一名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其他人负责监督,把消息封锁在最小范围。外地人员通过政务网站上的公告踊跃报名,对林木价格有了很大的拉动,最多时一个标段报名多达30余人。

电话拍卖会按公告时间准时召开,由从省里聘请的有资质的拍卖师主持现场,纪检、林业、林权所在的乡镇、农经总站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保证拍卖过程公正、公开、公平。通过拍卖师的工作,竞买人的角逐,最后以最高价格确定林木销售价格。经拍卖师现场确认,签定确认书,结清款项,办理完交割手续。

按照《****市村集体林木销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木林销售所得资金由市农经总站设立专户储存,作为更新林木的预备资金,优先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和集体林木管护,资金使用按照报帐制进行管理,由市农经总站全程监督使用。一是由林权单位申报资金使用预算,加盖村民理财小组章,村主任、乡镇经管站长和乡镇长签字,经林木工作小组审核,市农经总站站长签字审批后方可从林木销售资金专户拨到林权乡镇农经站帐户,村级报帐使用。二是对清查时上报的以往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卖树协议进行鉴定,对原来有买树款收据并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协议手续完备的优先返还买树资金,并付给交款以来按1分利率计算的利息款。三是林木挖根费专门用于挖掘树根和林业整地,经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后到农经总站报帐使用。四是提取的育林基金由林业局报帐使用。

在拍卖林木档案管理方面,每次拍卖结束后都及时的把本次拍卖发生的所有资料、文件、表簿册、记录、音像资料以村为单位统一整理,立卷归档作为历史性资料和法律文书长期保存。同时乡村两级也建立档案,专柜存放,保证了集体林木资源管理资料的齐全可靠。

村级林木采用电话拍卖方式已成为资产管理的一种模式,在全市推广应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村级的房屋、大型农机具等固定资产也采用了这种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xx年我们拍卖的村集体林木很大一部分是病弱、老龄树及残次林带,占拍卖林木总数的75% ,部分好树是讷莫公路两侧及部分村树带占25%,这样平均每棵树销售价格为94元,整体看拍卖成交价格都是评估底价的2-3倍,同义镇广义村平均每株树木的价格达到220元,创我们****历史上林木销售价格的新高。与以往村集体经济组织销售价格相比增加了近400万元,保证了村集体林木资产的保值增值,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

我们20xx年的林木拍卖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开展起来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林木拍卖工作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得益于工作人员的辛苦努力,互相配合,通力合作,为林木拍卖的成功打下了坚实基础;得益于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工商、纪检、林业部门以及委托的乡镇对于竞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为林木拍卖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得益于拍卖师的拍卖艺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经验丰富、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拍卖师是拍卖工作成功的关键。

林木拍卖充分发挥了村民代表和农经、林业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及纪检、组织部门的监督作用,增加了村级资产资源管理的透明度,达到公平、公正、公开。从而杜绝了个别村干部暗箱操作、营私舞弊造成的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树立了干部的形象,缓解了干群关系。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目前,****市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细则已经出台,村集体林木和林地资源仍以电话拍卖的方式进行。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六

我本着强烈的主人翁意识,随时关注公司发展,切身想到公司、工程部的利益,坚定公司会不断的发展、壮大,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了热情与期望。虽然我现在还未加入中国_,但我也将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员和同事们的监督和帮助,坚持不懈地克服自身的缺点,弥补自己的不足,争取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经得起考验,早日加入伟大的中国_。

我从做好本职工作和日常工作入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并持之以恒,在本职工作中尽心尽力,孜孜不倦地作出成绩,我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岗位本领,努力精通本职的岗位知识,做本职工作的骨干和行家里手,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

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当中,我一直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所以我一直在努力,不断努力学习,不断努力工作。热爱自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工期紧,人员少,任务繁多,能够做到跟班作业,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我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工程的竣工图绘制,竣工资料的制作及工程部文件的管理等等。

我参加工作时的首要工作是竣工图的绘制。对于竣工图,比较少接触,比较陌生一点。因此,我必须从认识每一种树种开始。舟山的树种是典型的海岛树种,在读书时候很少有接触,认树就有一定的困难。由于是小区的竣工图,树种比较多,制图也相对困难了。但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很快掌握了一定的技巧。

竣工图的绘制不仅要求苗木的位置准确,同时也要求数量准确。特别是灌木图,要求就比较严格一点。除了竣工图的绘制,我还要做竣工资料,把工程中发生过的事情,出现过的签证都保留,然后装订成册。

在工作中,我也学会了如何制作标书,我接触的是商务标第一部分。标书要求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整体情况。要求与招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一致。有完整的人员体系,有系统的工作程序等等。

我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又了进一步。

这一年当中虽然我也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绩,但相对于公司及上级领导们对我的重托和期望还相差甚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拓宽思路,深化细化本职工作,努力为公司这支强大的铁军作出更大的贡献。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七

回顾“xx”期间的工作,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乡(镇)政府协调支持不够;林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热情没有得到较好地发挥;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文化业务素质偏低。着眼实际,我县林业站建设今后的工作思路如下。

1、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当地乡(镇)政府的林业重视意识。

各林业工作站虽是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离不开当地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我们要加强部门协调,提高乡(镇)政府对保护森林、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视,争取更大的支持,确保我们有力地发挥营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政执法、山林纠纷调处、林业科技推广等各项工作职能。

2、加强领导,建立林业工作站考核监督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自 年林业工作站经费纳入县财政负担后,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工作人员的惰性,思想散慢了,缺乏工作热情,今后我们要建立完善工作站的考核监督制度,设立监督小组,建立考核办法,通过群众测评、乡(镇)政府测评及林业主管部门评议的方式对工作站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通过抓管理,提高林业工作站人员的工作热情及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站的工作效率,树立林业站的新形象。

3、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工作站人员的综合素质。

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学习营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山林调处、林业科技等林业知识及各种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思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让每个工作人员做到思想觉悟高、业务技能过硬,从而提升我县基层林业工作站的整体形象,加快我县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进程。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八

我县xx林场光皮桦良种基地种子生产要到明年5/6月份,故本次没有进行种子的相关调查。我县将这次苗木质量自查工作重点放在拟纳入林业重点项目工程所用的种苗。这次全县共抽查xx县xx合作社、xx县三禾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良种育苗和长安、金沙等乡镇部分造林单位和个人造林所用的苗木,共抽查9单位和个人,苗批数10批。重点检查了山核桃、油茶2个树种。

二、

1、苗木苗批合格率。本次共抽查了9个生产销售和使用苗木的单位和个人,抽查苗批数10批,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我县的`苗圃经营水平较高,圃地管理到位,合格苗出圃率高。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持证情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较为规范,规范的苗圃,办证率100%。林业部门也积极主动的上门办证。

4、林木种苗标签使用情况。我县规模苗木生产单位和造林大户都能自觉坚持林木种苗标签使用,也有部分在本县销售的苗木标签使用不够到位。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部分有待完善。

6、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情况。我县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清楚,无来历不明的种子。

近几年来,我们严把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关。春季造林时林业站跟踪检查,监督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杜绝劣质苗木上山造林;秋季验收时不是良种壮苗不予验收、不予安排任何林业项目。

1、有一些个体苗圃认为有证无证无所谓,两证已过有效期,不及时年检、更换。

2、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苗木的个体户对林业政策、特别是《种子法》研究不透。认为政府不给补贴,苗木又是走市场经济,主要靠自己推销,特别是绿化大苗生产销售与林业部门关系不大,故对林业执法检查工作不太配合。

3、加强种苗生产、经营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水平,让他们及时了解苗木市场变化,掌握种苗生产的前沿科技。

4、规范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培训,让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持证上岗、着装执法,提高林木种苗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九

根据《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x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由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负责,对xx市林木种苗质量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我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林木种子及苗木。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全市各林木良种和采种基地、享受林木良种补贴的单位生产经营的种子及苗木。各种子经营公司经营的林木种子。

(二)抽查方式

上述各单位按照《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随机抽查与定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抽查内容

2、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

3、档案建立和完善(纸质、图片、电子档案)情况。

4、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

5、20xx年春季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6、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7、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和良种使用情况。

8、抽检种子情况,主要包括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或优良度)、含水量。

9、抽检苗木情况,主要包括综合控制条件、苗高、地径、根系。

在抽查的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15个,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率达到100%。抽查单位种苗标签制度执行率达到8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签的制作格式和填写内容不全、不规范。

(二)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

从抽检结果来,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种苗使用管理档案,档案建立率达到40%,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三)20xx年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此次在全市共抽检了4个树种、4个苗批,主要树种有河北杨、刺槐、榆树、连翅等,合格苗批为4个,合格率100%。

此次抽查结果表明,xx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等各项种苗管理各项制度执行较好,种苗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档案记载内容不规范、缺少种苗自检记录、种苗种源不清、良种没有使用证明、种苗使用档案建立不完善等。

(一)加强种苗执法管理队伍建设

种苗执法管理队伍是种苗执法管理的前提,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种苗执法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薄弱,上级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改善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现状,完善设备,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种苗生产经营相关规定的宣传

本次检查中发现,一些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有关林木、种苗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主动性不够,今后应加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林木种苗站工作职责林业种苗工作年终总结篇十

林木种苗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确保造林绿化质量的关键。种苗业也是林业生态建设中技术最密集、科技含量最高、投入产出比最高的行业之一,在林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林木种苗产业化、标准化进程,促进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林木种苗,是指林木的繁殖材料或者种植材料,包括林木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苗管理的具体工作。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木种苗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木种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实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八)负责有关林木种苗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林木良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

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建立林木种质资源档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扶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加强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鼓励林木良种选育和种苗生产、经营相结合,推动种苗产业化,奖励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地。禁止在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地内进行侵占或者破坏种质资源的活动。

(一)珍稀、濒危树种的林木种质资源;

(二)优树、优树收集区、采穗圃、种子园、母树林、采种基地;

(三)优良林分和优良种源;

(四)异地收集的林木种质资源;

(五)其他具有特殊价值的林木种质资源。

(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需要;

(三)遭受病虫害有可能扩大危害范围的;

(四)林木老化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

第九条向国外提供或者从国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从国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引种试验,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第十条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实行审定制度,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自治区级审定或者国家级审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本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

第十一条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或者尚不完全具备林木品种审定条件的林木品种,因生产确需使用的,由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认定通过的品种,应当明确使用期限和区域,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或者认定,依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主要林木的商品种苗生产、林木种苗经营依法实行许可制度。

第十四条主要林木良种的生产许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分别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核发工作。

其他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完成核发工作。

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核发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只从事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林木种苗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商品林木种苗的生产者和林木种苗经营者应当依法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的商品林木种苗应当经过检验、检疫,禁止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林木种苗。

第十八条销售的林木种苗应当附有林木种苗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苗类别、品种名称、产地、无性繁殖亲本来源及使用年限、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

林木种苗标签的式样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由生产经营者自行印制使用。

第十九条林木种苗生产者对生产、销售的林木种苗,应当进行质量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林木种苗生产者可以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中介机构对林木种苗质量进行检验。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中介机构接受委托进行检验,依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取检验费。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林木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质量管理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检验不得收费。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木种苗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时,接受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提供检验所需要的林木种苗。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能当场进行的,应当当场检验;不能当场检验的,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检验后,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将样品退还被检验单位或者个人。因检验造成样品损毁或者损耗而无法退还的,应当向被检验单位或者个人说明情况。

第二十三条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承担本自治区内的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进行考核,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进行种苗检验时,应当执行《林木种子检验规程》等国家标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受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在木材检查中,发现涉嫌林木种苗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三)按照规定的程序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制作询问笔录;

(五)调查、收集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证据。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木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林木种苗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制作、保存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商品林木种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林木种苗和违法所得;造成林木种苗使用者经济损失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的林木种苗没有附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证明的,与林木种苗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依法追究责任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林木种苗使用者因林木种苗质量问题遭受经济损失的,出售林木种苗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有关费用包括购买林木种苗支出的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的费用。

可得利益损失,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当地种植同种树木的单位平均年产值乘以实际种植面积减去其实际收入计算;当地没有种植同种树木的,参照种源地种植同种树木的单位平均年产值乘以实际种植面积减去其实际收入计算。

(三)对假、劣林木种苗案件或者其他林木种苗违法案件不及时查处的;

(四)参与和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侵犯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

(七)有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组织实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八)负责有关林木种苗管理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