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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报告总结

小编:曹czj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上列协议人因______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一事,经______人民政府、______村委会征地领导小组对甲、乙双方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组织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征地。

征地领导小组充分听取甲、乙双方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征地方案。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地方政府规定订立本协议,双方须遵照执行。

一、乙方家庭成员组成情况共______人,其中户籍人口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人,姓名______。

二、征地座落及土地类别征地座落于______,属甲方集体土地,类别为水田,征地前系乙方承包经营。

______元;青苗损失费______元/亩,金额______元,两项合计______元。

四、征地经济补偿办法甲方同意乙方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即全额兑现征地价款______元/亩,乙方自愿放弃相同面积的政策性调整土地权利,无论任何时候政策性调整土地乙方都主动履行协议,如数扣减______亩水田由甲方另行处理。

乙方愿意家庭成员连带签此协议作保,永远不再享受已领取征地价款的同等面积的水田承包权利。

五、征地安置补偿费付款方式乙方在该协议上签名留指印后,甲方以银行存款单的形式一次性全额兑现安置补偿费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根据安控区要求,以施工进度进行拆迁,但在应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时间不超过5年,拆迁时一次付清乙方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所有补偿款;(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时,应当在甲方需办理土地准许手续的相关材料上签字,以及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

(三)甲方在施工至距离乙方住房200米时,提前60日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30日内与甲方办理拆迁手续,并搬迁完毕。

七、约定事项(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永久效力。

(二)甲方有权将本协议内容向本组村民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三)乙方自愿履行承诺,协议内容世代相传,永不反悔。

(四)甲方不因换届而终止该协议效力,小组集体永久保存协议。

(五)甲、乙双方认可鉴证人为______村民委员会。

(六)本协议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鉴证机关存档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在时近年末、各项工作都非常繁忙的时候,市委、市政府决定再次专题召开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会议,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我市前阶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简要的回顾总结,进一步统一认识,下定决心,找准差距,增添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今天会上市委书记xx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xx同志还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强调。同志们务必深刻领会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前阶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作一通报,对下步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xx书记、xx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花了极大的精力来抓这项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xx,市委副书记、代市长xx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8月11日,市委二届二次***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安排。按照***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加强工作督导,推进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还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出台了专门的纪律规定,对推进工作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在前阶段的工作中,全市各级党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识统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整个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各地各部门按照市上统一制发的统计表,采取逐宗土地、逐户、逐人、逐项清理登记的办法,对全市xxxx年特别是xxxx年1月1日以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安置情况进行调查,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据统计,自xxxx年以来,截止xxxx年9月30日,全市按法定程序征用土地16001亩,应补偿27846万元,实际补偿27846万元;农户拆迁应安置2560户、312690平方米,已安置2307户、294285平方米(含货币安置),正在安置253户、28322平方米。城镇拆迁应安置8371户、1112000平方米,已安置7955户、1057400平方米,正在安置416户、54600平方米。因征地应农转非26730人,其中符合劳动力安置的16117人,已就业9044人,未就业5033人;应参加失业保险4176人,已参加失业保险443人;对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5626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其中,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9月30日,全市新征用土地7294.28亩,应补偿10058.64万元,已全部补偿到位;农转非劳动力5309人,通过各种渠道已就业1133人,应参加失业保险4176人,已参加失业保险443人。

总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前段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各地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工作进度也不平衡。同时还要看到,征地补偿住房安置工作量大,时间紧迫,资金短缺,任务非常艰巨。在具体工作中,还暴露出有些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滞后和不配套的问题,急需通尽快健全完善。因此,我们对前阶段的工作和成效不能估计过高,各项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下步工作的几点意见

下步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攻坚破难,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遗留问题,力争实现“五个100%”的工作目标,即:征地补偿资金到位率100%,农民拆迁安置率100%,无违规征地、拆迁率100%,符合低保条件的参保率达到100%,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参保率100%。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一是要深化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总体来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涉及部分群众,但局部影响大局;从个体来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是具体的小事,但小事连着民心。各级党政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作为当前全市各级党政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带着良心、带着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要深化对任务艰巨性的认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遗留问题多,利益关系复杂,加上财政困难,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从调查摸底的情况看,无论征地补偿还是住房安置,无论搞好社保还是促进就业,任务还相当艰巨。我们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舍得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切不可掉以轻心。三是要深化对时间紧迫性的认识。省委12号文件规定,今年年底前要基本解决问题,这个目标不能变。从现在到年底只剩下两个多月时间,大家一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意识,倒排时间表,尽量往前赶,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力量,搞好协调。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分工明确,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有力、工作上更加扎实、落实上更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征拆迁补偿安置,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是解决好住房安置、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住房安置。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超前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原则上不搞过渡房;确需过渡的,落实安置方案和措施,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城市规划的农房拆迁安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置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超过过渡期的按规定及时计发安置补助费。农房拆迁原则上采取还房方式,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规划、统一修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小区。对已拆迁的,其安置房建设务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确保明年6月底前竣工并使拆迁户搬进新居。农民自愿购买商品房的,采用货币方式安置。对自建房,要在落实宅基地的基础上,落实安置补偿费用,搞好规划,加强建设指导,尽早建成入住。拆迁农户自建住房的,享受“7.8”特大洪灾灾后重建优惠政策。第二,征地补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已征收和收归国有而未补偿的土地,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施补偿。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像省委xx书记要求的那样,“哪怕是砸锅卖铁、哪怕是举债”,也要确保拖欠的征地补偿费用在本月底前足额兑付到位。第三,社会保障。按照***、省关于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生计问题的总体要求,努力构建失地农民“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失地不失户、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市本级在11月10日前,各县、市、区在11月底前,对xxxx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所有失地无业农民,务必按照川委发〔xxxx〕1号文件和川劳社发〔xxxx〕6号文件规定,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市、县两级都要按不低于土地收益的10%的比例从土地收益中划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征地调节资金,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和补偿遗留问题、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垫付,再从土地收益中逐年归还。市、县财政部门要在11月20前牵头对政府土地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土地收益的,限期归还。第四,促进就业。从长远来看,促进就业是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生计的根本出路。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使失地无业农民真正做到既“安居”又“乐业”。要切实把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扶持的范围,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新增就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失地无业农民。特别是对“零就业”户,今年底前要帮助其实现至少一人就业。这里还要强调,在抓紧解决各类遗留问题的同时,绝不能发生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落实的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这要作为一条严格的纪律坚决执行。

(三)加大力度,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这次会议的部署,对照自身承担的目标和任务,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完善思路、细化任务、明确重点、增添措施,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力以赴打攻坚战。当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时间紧、指标硬、要求严,尤其要严格督查,强化执行,确保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要逐月将本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和督查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安置房落实情况、社会保险落实情况以及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情况等,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纳入今年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要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同志们,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前一段工作中同志们做了大量工作,大家辛苦了!请同志们务必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必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坚韧的战斗意志,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目标任务,为推进“三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等造成的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

(二)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其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补偿费发生纠纷的情形大量而普遍存在。与其他涉农纠纷相比,该类纠纷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矛盾激烈,难于化解的特点。

2、目前,由此引发的涉诉信访已经在整个涉农信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目前,农村集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是否能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省通过地方性法规定等方式明确禁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但另外一些地方则以文件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此种做法予以认可。

3、有的省则对此问题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24条明确规定,发包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尽管目前部分农民朋友外出经商务工,有的还在城市里定居,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农民身份与农村土地之间的连接关系在短期内仍不能分离,土地仍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我们祖祖辈辈在这块土地上生产、生活,对山山水水、一草一木都充满了深厚感情。征地后,土地所有权就归属于国家了,这意味着失去了这一份重要的生产资料,也割断了与这块土地的感情纽带。所以说,征地与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道路、工厂、房屋建设需要大量征地,有些农村的土地已经被征用,有的正在被征用,有的将来可能被征用。因此,了解征地的有关政策、法律,对我们妥善处理征地事宜,积极预防和解决征地纠纷都有帮助。一方面,我们农村党员要带头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涉及到征地时,要带头支持、配合政府的征地工作,并且,能运用所掌握的法律政策知识做好群众工作,减少征地过程中的阻力和不必要的纠纷,使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发展好本地方的经济。另一方面,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在征地过程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避免我们的应该享有的利益受损失。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征地法,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不仅法律渊源比较零散,并且各个地方的规定和具体做法有所不同。下面简要介绍征地工作中可能涉及的一些基本知识。

一、土地征用

什么叫土地征用呢?土地征用也简称征地,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城镇化、工业化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强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给予法定补偿的行为。简单说,原来的地是属于村集体的,经过征地手续后,土地就属于国家的了,国家给予相应补偿。听起来象做生意一样,一方交货,一方给钱。其实,征地与交易有根本区别:交易的双方是自愿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征地则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体间存在着非平等的上、下级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受行政法律或经济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征地工作中也许还存在着被征用土地一方不自愿性和征用土地一方的强制性。

我国的土地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于我国的土地存在着“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态,国家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建设,就必须办理征地手续,把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后才能开发建设。

二、征地的基本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分别是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批准程序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事情,农村集体和农民不参与其中的工作,在这里仅作简要的介绍;实施程序的每个步骤都涉及到被征用土地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需要农民朋友的积极参与,故做详细的介绍。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主要分为5个步骤: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征地的批准权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在广西境内征地,只有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权批准征地,并且,征用的土地之中包含有基本农田的,只有国务院才有权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征地的实施机关是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值得注意的是,市辖区政府虽然与县政府同级,但法律规定市辖区政府不能作为征地的.实施机关。征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的国土资源局承担。征地的实施程序主要分为六个步骤:第一、发布征地公告;第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四,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五,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六,土地交付。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的主要公告有2个,一个是征地公告,一个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个公告都非常重要,为了规范土地征用的公告工作,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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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一、征地范围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根据需要确定。(详见规划用地图)

二、开发区起步区二期征地范围及征地拆迁期限

(一)征地范围:岳西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腾云、平岗两村(具体四界见规划图),总征用地面积约1500亩。

(二)期限:自二oo六年十月十日至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征地补偿标准

集体土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补偿费、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零星多经补助费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一。

四、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

1、补偿形式: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2、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1)房屋及附属拆迁补偿价,按安庆人民政府宜政秘

[2017]34号文件批准的《岳西县房屋基准价格》及宜政秘

[2017]94号批复《房屋拆迁安置有关补偿标准》执行,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地测量评估,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采取“重置成新价”评估作价。(岳西县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二)。

(2)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见附表三,室内装璜补偿标准见附表四。

(3)房屋、土地用途及面积确定:有证的以“房产证”、“土地证”所标注的用途和面积为依据,无证的以国土、房产测绘部门提供的文字依据为准。

五、拆迁安置

(一)临时过渡安置

1、临时过渡房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安置,指挥部按被拆迁房屋核定建筑面积计算,付给十二个月过渡房租,其标准见附表五。

2、拆迁范围内的搬迁户每户一次性发给搬家费300元。

(二)安置原则

打破原村组界线,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集中安置。集中安置的要妥善考虑征地、拆迁户的生活出路。

2、产权调换的,由开发区按规划集中建设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互找差价。

3、已征用宅基地多于安置房占地的部分,按征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4、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内一户二宅或一户多宅的被拆迁户先给予安置,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其暂未征用的宅基地在以后征用时,只给予货币补偿,不安排住宅及其他用地。

5、安置房用地须按法律程序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6、电力、通讯、广播、有线电视、自来水、宽带网等设施,由各产权单位自行迁移,费用自理。

六、被征地农民安置

(一)被征地农民,依据政府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可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保障线的,可申请享受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七、签订协议及付款方式

1、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地协议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2、土地补偿费在征地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3、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费在补偿协议签订时付总补偿款的60%,拆迁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清下剩的40%。

4、被拆迁人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搬出,腾空房屋,实施拆除。自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15天内拆迁完毕按房屋补偿价的10%给予奖励,20天内拆迁完毕的按房屋的补偿价的5%给予奖励。

在法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协议或拒绝搬、拆迁的,依据相关规定,按法定程序依法拆迁。

为切实推进我区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蚌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蚌政[2017] 2号文件)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征地拆迁组织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机构,委派辖区内社区行管中心及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区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服务。

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

(一)征收集体农用地,按每亩38750元进行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13200元(土地补偿费30%的部分用于被征地农户养老保险、40%部分发给被征地农户、30%部分由村民代表大会形式议决用于村集体组织经济发展或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安置补助费24750元;青苗补偿费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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