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文库 > 社会调查报告 > 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

小编:曹czj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一

创新社会管理

一是理顺关系。社区矫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只有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到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才能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将各项矫正措施落到实处。**市在具体实践中,把握好了两个方面 关系。一方面理顺横向的协同合作关系。在多年的实际操作中,市公、检、法、司四个主要成员单位逐渐摸索出一套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在严格履行组织实施、判决裁定、依法监督和刑罚执行职能的同时,各部门在交叉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积极沟通,力求配合默契。如法院在审判前,会委托市司法局开展审前评估,并认真采纳评估意见;司法局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也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支持。另一方面理顺纵向的业务管理关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在矫正业务管理中的指导与隶属关系。2012年7月份,市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批准了司法局对基层司法的“三权上收”,实行完全垂直的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了社区矫正的业务管理关系。

二是规范执法。在市司法局的牵头协调下,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个核心,全面抓好了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权利行使限制等工作制度,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档案管理,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力求创新。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仍然属于新生事物,积极探索、力求创新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向良性运行的重要动力。在创新工作理念上,针对我市基层司法所干 警不足的现状,市司法局积极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在宽严相济的的工作理念指导下,按日常表现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宽松、普通和严格管理三类,实行区别对待,对部分家庭条件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尝试特殊帮扶,体现人性关怀。在创新管理手段上,我市在**地区率先尝试使用社区服刑人员gps手机定位系统,及时掌握部分严格管控对象的行踪,并作出反馈。同时,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金神镇一园林企业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对在矫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开展职业培训、公益劳动和法制教育,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臵帮教过渡性安臵基地,目前各项尝试已初见成效。

社区矫正这种社会化、人性化的刑罚方式加速了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有效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和犯罪人员再犯罪率,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矫正环境方面,社会认同与群众支持不足。从全市的社区矫正推行情况看,无论是价值理念取向还是社会意识接纳方面,都没有很好的环境支持,矫正工作缺乏必要的社会群众基础。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群众认为罪犯就永远是“坏人”,损害他人危害社会,所以关押、重罚是“最解恨”的处理方式,认为监禁是理所当然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是对“坏人”的迁就和放纵,是对被害人的不公平,是对社会的不负责,甚至对社区服刑人员产生“恐慌”和“抵触”心理,敬而远之,更遑论日常工作生活中帮助支持矫正工作。在这种认知环境下,非监禁的社区矫正思想很难引起民众的共鸣,缺乏公众基础,加上我市大多数农村地区社区承载力偏低,社区矫正的“社会化”功能大大削弱。

二是矫正对象方面,法律意识与思想认识淡薄。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状态、认罪态度和再次危害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会认为执行日常矫正管理的司法局(所)缺乏强制力,对执行机关的监管行为心存抵触,不服从监管改造;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认为自己犯了罪,没有脸面继续在居住地抛头露面,想尽办法逃避监管;还有的矫正对象迫于生计,外出务工,以致不能按时报告活动情况、数月不交思想汇报,甚至不请假外出,脱离监管。

三是矫正执行方面,强制执法与重新收监困难。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司法所具体执行。由于《社区矫正法》还在研讨之中,司法行政机关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处于“责任很重、依据不足、手段不硬”的状况。当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需要抓捕时,只能依靠公安部门执行。对不服从日常管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需要经过繁琐的程序认定,收集证据更是困难重重。缺少专门的社区矫正法规,强制力不足,从根本上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四是矫正力量方面,专业队伍与经费保障缺乏。目前,我市15个基层司法所警力普遍不足,多数司法所仅配有1名干警,他们需要承担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臵帮教及综治维稳等多项职能任务,人手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在经费保障上,我市从2011年将每年8万元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按照现有的在矫人员规模,每名罪犯的管理经费仅 200元左右,与省政府规定的年人均管理经费2000元的标准相 差甚远,难以维持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的需要。

三、多维视角下完善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社区矫正制度是当前刑罚社会化和人性化的集中体现和必然需求,只有紧随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及时更新工作理念,积极夯实群众基础,才能进一步激发社区矫正工作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从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环境来看:

一要变“管控”为“管理”。从“管控”到“管理”,表面看是一字之差,实质上是从“控制得住”到“管理得好”的理念革新。实现这一转变,要增强人力保障和财力投入。人力财力不足是调研中被提及最多的问题。从管控到管理将意味着要做更多、更深入、更细致的工作,就要求从人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以投入成本的增加来换取矫正者再次犯罪的社会成本的降低。实现这一转变,要探索部门善管和矫正者服管的体制机制。逐步摒弃原有“监控-维稳”的管控理念,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管理、社会支持和自我控制相结合的多元化管理模式。调研中,基层司法所提出可要求矫正对象交纳“社区矫正保证金”,从而对不主动积极服从管理的矫正人员有一定的惩戒手段。

二要变“对接”为“链接”。我市公、检、法、司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格局中基本做到了“无缝对接”,但在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信息共享方面,还没有做到“实时链接”,这容易导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被公安机关逮捕时,刑罚执行主体司法行政机关却不知情。实现这一转变,迫切需要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整合档案管理、矫正操作、工作审批等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内容,真正的推进部门间“工作对接”向“信息链接”转变,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全 天候在线”。

从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来看:

一要变“抵触”为“接触”。群众是服刑人员的“监督者”,更是社区矫正活动的“参与者”。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紧紧依靠群众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才能真正的接“地气”、显成效。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公众法治理念的转变,理解和接受社区矫正工作,理解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要在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力求群众参与,在审前评估阶段要充分征求和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在矫正日常管理中积极邀请社区群众参与监督,在整个社区营造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与帮扶氛围,培养社区居民对矫正管理的主动参与意识,变平时“抵触”为主动“接触”。

二要变“来访”为“走访”。在社区矫正活动中,司法行政机关是执行者,更是帮扶者;矫正的对象是服刑人员,也是一名“特殊群众”。这就要求刑罚执行机关用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来进一步提升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在社区服刑人员“定时来访”报告情况的同时,主动“登门走访”,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与困难,从而拉近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距离,营造和谐的社区矫正氛围。

从以人为本理念的时代主题来看:

一要变“服从”为“服务”。受传统理念及维稳、防脱管等因素影响,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更重视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只能是被动的服从。然而,对于一些因犯罪而导致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陷入贫困的社区服刑人员,维持生计将成为其在矫期间面临的首要问题,往往也是导致其不得不暂时“脱管、漏管”现 象的客观原因。对于这类矫正对象,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创业就业基地”,协助其在本地解决就业问题,比加重监管更能有效转变其思想观点,更能促使其主动配合矫正工作。

二要变“关注”为“关怀”。思想上的教育、心理上的帮助和日常矫正监管是社区矫正的三大功能。对于社区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众,在社区中将会被更多的予以关注,但是对一些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矫正对象,思想与精神上的关怀比关注更为重要。在矫正过程中,要积极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变化和心路历程,及时为部分情绪消极、容易动怒甚至仇视社会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健康心理治疗服务,协助他们学会调节自身情绪,缓解社会压力,切实改变长期关注为日常关怀,让其真切的感受到思想和心理上的支持,转变自身思想认识,以便高质量的完成矫正任务。

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二

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

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

公检法司各单位的任务及相互之间配合的要求。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名,95%属于缓

刑人员。我们在城关、小店、三屯、上店等乡镇开展第一批

移交工作,四个乡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人,占总数的23%。

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截止目前无重新犯罪情况,为我县

(一)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

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社区矫

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多方协调,与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财经所、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联系,使资源得到优化管理,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出台文件指导具体工作

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对我县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作了细化和完善,重点解决了矫正对象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期满解除矫正等环节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的明确和相互之间的配合,并在实践中构筑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统一安排部署

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正式启动后,各司法所在县局的领导下,在公安局派出所、检察院、检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进行了排查摸底。排查出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名,95%属缓刑人员。

(五)组织学习

我们组织基层司法所长赴湖北荆门、四川郫县、成都市成华区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比较早和比较好的省市单位参观学习,学习外地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

(六)加强宣传

层干部群众认识、理解、参与和支持,通过各种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县区及各乡镇发放社区矫正宣传资料。

为了便于管理,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制定台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各种法律文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台帐,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的各种制式文书。

(八)利用科技手段科学管理

为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实际状况和活动规律,与电信部门积极沟通,电信部门为我们提供了司法e通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办投资5000多元为10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

司法e通系统的开通,为我们向矫正对象下发通知、矫正对象上传图片、思想汇报提供了更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行阶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工作也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

乏。

(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弱,特别是学习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人才较少,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相对滞后。

(四)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地位没有确定,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四、提出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部门一项新的工作内容,涉及人员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增加编制,配备专业人员。

(二)此项工作业务量大,工作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三)省市应根据相应政策和辖区实际情况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以便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有上级配发的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服装、交通工具等。

二〇一一年三月

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三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从今年我所共接收矫正对象12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28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乡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以及县司法局领导等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建立了xx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并实行公益劳动签到式,具体操作由敬老院院长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陈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由于疏忽,造成交通肇事,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7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

乡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对其他地区的已解矫人员成功事例,乡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乡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四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社区矫正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五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及区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用心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严格管理,充分落实定期报到、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登记,利用手机定位等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杜绝矫正期内重新犯罪。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铁佛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用心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用心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忙、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提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状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积极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用心性;又要对矫正对象严格管理,加强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着力增强管控潜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用心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职责,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构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工作。结合矫正对象实际状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状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矫正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由我所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带给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职责意识感。

5、是配合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宣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一要进一步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构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透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好处,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用心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六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从今年我所共接收矫正对象12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28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xx乡社区矫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xx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由乡综治办副主任、乡派出所所长、乡司法所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二是乡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

乡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乡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以及县司法局领导等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建立了xx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并实行公益劳动签到式,具体操作由敬老院院长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陈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由于疏忽,造成交通肇事,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7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

乡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对其他地区的已解矫人员成功事例,乡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乡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