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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精选八篇)

小编: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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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篇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篇二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篇三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进取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进取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6.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篇四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篇五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篇六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篇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奖惩记录内容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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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现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办法适用于分区管理层、作业队班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机构  分区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分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负责对分区领导、各系统业务部门、作业层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区安质部,负责分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具体事务。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分区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过程+结果综合考核。既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又考核安全管理效果。  2、分区作业层考核主要注重结果考核,在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在每月的结算中予以体现,进行考核,不再作单独考核。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参考附表执行。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分区管理层、作业层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分部管理层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报公司安质会办公室备案,作为评先及年度安全考核奖罚的依据。  第六条 考核评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打分法。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管理人员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第七条 考核结果及应用  1、为实现考核目的,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分区管理层考核评定结果为 “优秀”的人员、部门,其次月安全奖金基数上浮10%~30%;
“合格”的不奖不罚;
“不合格”的,其次月奖金基数下浮10%~30%。  2、考核“优秀”的人员,其职位晋升将优先推荐。  3、凡出现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责任大小,相关责任人当月按不合格进行考核。  第八条 其他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分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设定、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进行相关解释。  2、本制度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配套,形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企 业 法 人 代 表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企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企 业 安 全 负 责 人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项 目 经 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项 目 安 全 员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项 目 质 检 员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项 目 施 工 员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企 业 财 务 负 责 人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材 料 员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资 料 员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执行,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
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三)安全人员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分包队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
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
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象,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0、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1、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2、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13、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五)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六)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 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尽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抓好岗位培训,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防范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教育  (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范和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  (2)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针对当时施工项目,结合有关规范、规程,上好安全技术课。  (3)对特殊工种,如起重、电焊、机动车司机、电工等,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安全生产教育须持之以恒,工地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5)班组长在每天点名分工时,必须对所派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工作由安全质量部部长亲自交底,并做好记录。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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