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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钢管租赁合同5篇(优秀)

小编:曹czj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钢管租赁合同电子版钢管租赁合同纠纷败诉篇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施工现场:

合同签订地点: 资交货地点: 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将租赁物资、钢管、扣件平面钢模、阳角模板、联接角模、模板附件 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设备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出、入库单为准。

算作报废;模板的报废标准见本合同第五条;钢架管长截短的按以下约定赔偿价赔偿,对所租赁的钢管烧洞、砸扁,出现死弯、断裂、焊接物、粘结物、无法清除者属于报废,按80%赔偿;对所租赁的钢管以长切短者,视切断的具体情况赔偿其原值的10%~80%,其它物资按市场价或以上约定赔偿标准的100% 进行赔偿,物资(包括丢失、报废)作价赔偿的,赔偿款支付之前,租金继续计算。

第四条:定金:经双方协商,甲方收乙方定金人民币(或支票) 元〈以收款收据为准,不计利息〉,乙方缴纳定金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满甲方验收入库后,扣除乙方应付租赁物资缺损、丢失、维修后定金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乙方对租用物资应妥善保管,以退单加注说明为依据,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管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由乙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注:模板以边筋或主筋破损、底板造成孔洞,不能改型视为报废,按价赔偿)。

第六条:跨年度工程租赁需冬季报停,乙方必须做到:

1、当年结算当年当月的租赁费用;

2、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停 申请并经甲方认可。

3、乙方负责租赁物的保管。如果乙方有其中任一项未按要求做到的,报停无效,乙方仍应支付此期间的租赁费用。

第七条:结算时间及价格变更

租赁期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赁费,超过一个月的,以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租赁费用自提货之日起(以库单为准),每月为一个结算支付单位。乙方必须于当月的25日到甲方对帐签收结算清单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未来对帐签收结算清单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的结算清单为准支付租赁费用;每个结算单位期满后45天内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该月租赁费用上浮30%;每个结算单位期满后60天内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该月租赁费用上浮60%。三个结算单位未来支付租赁费的甲方有权收回物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每天按所欠租金的日万分之六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拉回租赁设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租赁费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租赁设备使用地或转租的;(3)倒卖、顶帐、抵押租赁物等与合同不符的行为。

3、双方对未归还的物资视为丢赔物资已做结算的,乙方必须即时付清视为丢失物资的赔偿款,如违约,该批物资不做丢赔处理,仍然计算租赁费,直至归还为止。

4、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由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

第九条、其它

1、在租赁期间,设备从甲方场地的进出均由甲方负责装卸、分类、码垛,由乙方支付装卸费用,上、下车各13元/吨。

2、租赁设备由乙方当面验收合格后方能装车进场,乙方必须按设备的性能、用途安全使用。提货后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委托为现场经手、结算对账人,第一次来库房装货,必须要有乙方的委托书和现场经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归还。

4、担保人或担保单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乙方还清所有租赁设备,并将租赁费本息还清时为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租赁租单,退单、结算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钢管租赁合同电子版钢管租赁合同纠纷败诉篇二

乙 方:

签订日期: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

: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

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

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

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

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注:若乙方非法人签署本合同,请出具法人授权。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传真:

钢管租赁合同电子版钢管租赁合同纠纷败诉篇三

乙方:(出租方):

第二条:租赁物使用地点和期限

租赁物资使用地点为得擅自改变使用地点和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三条:结算、费用及供退货方式

1)、付款方式:自供货之日起,每月25日至30日双方核对租费单,并经现场收料员,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依据。在结构工程全面达到正负零上二层后,甲方接到乙方的租赁核算单,可支付给乙方总租赁费的60 %,以后每二个月付产生租赁费用的 60%,余款部分在租赁物资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2)、供货、退货方式:承租方提前五天提供用货计划,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具体用货规格、数量,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及时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必须为合格物品,并附材质检验报告),承租方指定 为报料员及收料员验货签单卸货,装卸车、运费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退货时,承租方负责将物资退回出租方,双方由指定人员确认签单,装车、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卸车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迟、拖延或拒收租赁物。结算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退货单为准。结算时须由项目经理、材料部等三人以上签字生效。

3)、清理维修费:钢管除死角型弯曲外,其余不收修理费、清洗刷油等费。

4)、遗失赔偿:租赁物资发生遗失的,以当时市场价为赔偿依据;

5)、材料物资收费标准:编织袋0.40元/个,螺丝0.60元/套;

6)、在退租赁物资当天不计所退物资的租赁费。

第四条: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违约责任

当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以出租方注册地为诉讼管辖地。

第七条:冬季不施工报停期为 60天 ,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停工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一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钢管租赁合同电子版钢管租赁合同纠纷败诉篇四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木材厂地块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确保达到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后两天内必须进场。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甲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负责材料的进场运输费用,及材料出场的指定堆放点。

4.1.5负责材料进场后在乙方指定地点的卸车和上码堆放并承担其费用。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乙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3负责材料退场的运输(限市区范围)。

4.2.4对以签收材料负责保管工作,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退还材料时按价赔偿。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材料进场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5.2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30%,付款宽限度为15天。

5.3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贰拾万人民币。

5.4材料退场后,乙方一周内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1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6、其他约定

6.1租赁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材料无关。

6.2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电子版钢管租赁合同纠纷败诉篇五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 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 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 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丝杠每支元。

第八条、 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九条、 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条、 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